产品不合格的珍视明IPO :这瓶眼药水,滴出了一个IPO时间差-4月已知、6月不提、9月才被动公开
珍视明这瓶眼药水,被药监局产出不合格。
9月6日晚上这场紧急说明会,珍视明说了很多,但凌通社发现,最该说的那句话,他们没说。

先把时间线摆出来,再说凌通社的三个感觉。
1、这事儿公司自己心里门儿清,只是选择性告诉了谁
按公司自己在说明会上的说法,4月10日就接到了药监局通知,当天就停产封库;5月30日前,连没被点名的另外6个批次也主动召回完毕,接收率100%。整套动作干净利落,效率不低。

问题来了:6月,康恩贝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披露珍视明"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续将择机启动IPO相关工作"——这个时间点,公司已经知道自己4月被药监点名、5月刚完成过一轮召回。结果这条披露里,一个字都没提。
凌通社不是说这构成虚假陈述,药监局的通告本来就有"先内部通知整改、后批量公开"的惯例,9月才公开通告本身不算稀奇。但公司自己是清楚这件事的,在这个时间点上对外谈IPO进展,选择性地不提这茬,这个操作凌通社觉得挺"熟练"的,但必须要说的是,根据 IPO 规定,这些东西流程都要记录在 IPO 说明书里面的。
2、"运输温度"这个说法,原理上站得住,但举证方式有点讨巧
公司解释说,性状和粒度不合格,跟运输时低于0℃、非直立摆放有密切关系。从药学原理上讲,这个解释凌通社认为不算瞎编——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是混悬液,遇冷冻融确实可能导致颗粒聚集、分层,这个逻辑说得通。
但公司拿出来的证据,是事后自己另外抽的16批市场召回样本,不是当初被药监局判定不合格的那10个批次的原始留样。说白了,这是拿"我现在找了16瓶做实验,立着放的合格、倒着放的不合格",来反推"当初那10瓶大概率也是被放倒了"。逻辑链条能通,但中间这一步,终究是公司自己关起门来做的实验,不是第三方复核的结论。
本质上,这是一次"自证清白",而不是"被证清白"。两者听起来像,但份量完全不一样。
3、26.3%的不合格率,光甩锅给运输环节,凌通社觉得有点单薄
38批次抽检,10批次不合格,这个比例超过四分之一。如果真的只是运输链条上偶发的温度失控,凌通社好奇的是:为什么偏偏在这一轮抽检里,不合格率能到这个数?是这次运气差,恰好撞上了低温非直立的极端情况,还是说公司从生产出厂到最终摆上货架,这条链路上的温控管理,本来就没那么牢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全链条质量是要负责的,不管这个"链条"具体断在自己仓库、经销商仓库还是物流环节。"锅甩给运输",甩得再有道理,也甩不干净"我方管理是否到位"这个问题。
凌通社观察
一边是三级响应、100%召回接收率、复检100%合格,处理动作做得挺规范;另一边是"4月已知、6月不提、9月才被动公开"的时间差,和一套建立在事后模拟实验上的自证逻辑。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凌通社的感觉是:珍视明这次危机公关的"术"做得不错,但"道"上那道空白期,是自己没填上的。至于后面 IPO 时交易所后续会不会揪着这个时间差不放,会不会追问"明知情况下为何未同步说明",这事儿现在下结论还早,但凌通社觉得,这大概率会是招股书问询阶段绕不开的一道题。
而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眼药水安不安全,可能还得等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结果说了算,而不是一场线上说明会。因为到现在这个点上,没有权威机构说这瓶眼药水“安全”,这也是 IPO 时必须做的风险提示!
另外,不知道公司为什么有勇气表态“IPO 正常推进”。对于医药企业来说,不合格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是先应该解决消费者的风险吗?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时间线及数据均来自公司公开说明会内容、国家药监局官方通告及媒体公开报道整理,文中关于信息披露时点及质控管理的疑问仅为凌通社基于公开信息的合理推测与市场观察,不构成对珍视明、康恩贝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认定,具体情况以监管部门调查结论及企业后续正式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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