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法)迎来20年来最重大修订,核心变化在于将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这一调整不仅填补了过往监管空白,更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从机构监管向"穿透式监管"的深刻转变,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构筑了更严密的制度防线。
长期以来,银监体系主要聚焦于银行机构的合规经营,而对背后股东尤其是隐蔽的实际控制人缺乏有效约束。部分资本通过复杂股权代持、多层嵌套等手段规避监管,成为影子银行、关联交易等乱象的温床。此次修订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主要股东和实控人"的监管义务,这意味着,无论股权结构如何设计,监管利剑都能直指最终受益人。
近年来,部分企业集团通过控股银行进行自融、利益输送,甚至将金融机构异化为"提款机"。新规要求股东披露最终受益人、限制关联交易规模,并对控股股东设置更严格的准入标准。这一举措与中央"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政策导向一脉相承,旨在重塑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角色。
修订并非简单收紧监管,而是构建"激励相容"的治理框架。一方面,要求股东承担风险损失吸收责任,避免"赚了归股东、亏了甩社会"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允许优质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进入,激发行业活力。这种"严监管+优服务"的组合拳,既呼应国际金融监管趋势,也体现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的探索——在开放中筑牢安全底线。
银监法的这次修订,是中国金融监管走向精细的关键一步。当股东与实控人的权责被清晰界定,银行业才能真正摆脱"被资本绑架"的隐忧,回归支持实体经济、守护公众利益的初心。未来,如何通过科技手段落实穿透式监管、如何协调跨部门数据共享,将成为考验新规落地的下一道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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