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

国家发改委: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
2022年07月12日 11:21 北京房产

乐居买房讯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自“十三五”以来,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2020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超过2300万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7000公里等一系列成果。

《方案》明确,在“十四五”规划中,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除了个别超大城市外,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在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方案》表示,要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同时,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方面,《方案》提及,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推动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发展成为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