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宁1月12日综合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宁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刘宁,男,汉族,1962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是二十届中央委员,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广西军区党委第一书记,2024年底已任河南省委书记。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伊一)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