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举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一则消息备受关注:下一步将积极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试点扩大到全国。
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迅速壮大。根据2023年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对他们来说,职业伤害保障是最迫切的安全需求。面对这一蓬勃兴起的群体,解决这一问题无先例可循,如何破题?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不仅是现实需要,也是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的重要举措。2022年起,7个省份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5年7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3个维度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试点范围已扩大到17个省份,努力兜牢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底线。截至2025年年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人数2510万人。
在这方面,各地已有不少实践。上海通过“全国一体申报、本市串联处理、信息集成共享”的方式,将职业伤害保障相关业务事项进行整合,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的给付实现“免申即享”;北京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全面推行职业伤害“小伤快赔”,从“一次申报、合并办理”到提高医疗待遇发放频次,省时又方便,权益关怀更暖心……
应当明确,保障劳动者权益,不是给企业加“包袱”。对企业来说,为从业者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用,固然增加了运营成本,但从长远来看,能够有效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减少因从业者职业伤害引发的纠纷和损失,也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提升企业形象,助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当前,将试点扩大到全国,系紧新就业形态职业“安全带”,还有不少工作要做。比如,探索将更多平台企业纳入范围,按“一项制度保全面”的思路,在工伤保险制度难以覆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中全面实施,以解决制度保障“不完全”问题。又如,鼓励平台企业购买补充商业保险,与职业伤害保障形成互补,同时加强开展职业伤害预防工作,增强职业伤害预防观念。此外,在劳动者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工会、企业等多方主体应共同探索创新适配其特点的维权服务模式。
从中央顶层部署到地方务实创新,这张越织越密的保障网,将有力托举起千万新就业群体的梦想。(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年 巍)
(中国经济网供稿)
(责任编辑: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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