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逸豪新材(301176.SZ)20日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的股本总额的30%,即不超过49,649,107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增资收购铭丰电子不低于78%股权。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张剑萌直接持有公司3.95%的股份并通过逸豪集团间接控制公司52.06%的股份,张信宸通过香港逸源间接控制公司10.65%的股份,二人系父子关系,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66.66%的股份。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张信宸为澳大利亚国籍。
公司同日披露《关于拟增资收购江苏铭丰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6年9月21日,公司与江苏铭丰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铭丰电子”)及其所有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其部分自有资金(如需)对铭丰电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铭丰电子的股权比例不低于78%。本次增资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公告披露日,明小强直接持有铭丰电子46.90%的股权并通过常州铭源和常州铭捷间接控制铭丰电子15.83%、11.89%的股权,合计控制铭丰电子 74.62%的股权,系铭丰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铭丰电子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逸豪新材于2022年9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4,2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3.8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郭振国、黄滨。
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万元。逸豪新材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多15,729.86万元。根据逸豪新材2022年9月2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拟募资74,614.7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计为10,588.24万元,其中,保荐费用200.00万元、承销费用8,074.62万元。
公司2023年7月3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9,0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8,597,333.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4亿元,同比增长69.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0.20万元,2025年为-5862.19万元,2024年为-3886.12万元,2023年为-3295.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96.81万元,2025年为-6090.20万元,2024年为-4050.99万元,2023年为-3594.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亿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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