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联消费金融被罚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等管理规定

招联消费金融被罚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等管理规定
2026年11月02日 16:16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网站10月30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深人银罚〔2026〕18-19号)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祁某瑗(时任职于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营运中心)对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8.5万元,对祁某瑗罚款2.5万元。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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