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IPO舞弊案新进展!贪污915万港元,前高层杨金隆及顾问被起诉

港交所IPO舞弊案新进展!贪污915万港元,前高层杨金隆及顾问被起诉
2020年03月25日 17:23 证券时报网

去年6月初,证券时报率先报道港交所上市科前高管杨金隆卷入贪腐案被廉政公署及香港证监会联合调查,随后更多细节被进一步曝光,6月23日廉政公署与港证监会展开名为“寒山”的联合行动,出动80余人,20张搜查令,搜2家券商,1家财经印刷公司,最终拘捕杨金隆。

2020年3月25日,廉政公署正式起诉港交所首次公开招股审查组前联席主管杨金隆,以及一名上市顾问林楚华,控告他们涉嫌就数间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贪污贿赂,涉款共915万港元。

港交所前高层及顾问被廉政公署起诉,涉嫌贪污、IPO放水

根据廉政公署公告,杨金隆主要被控两项罪名,一是涉嫌受贿,二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林楚华作为上市顾问,被控一项罪名,即向公职人员行贿。两名被告都于今日早上被带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

杨金隆于案发时是其中一名负责监督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开招股审查组工作的联席主管,负责审阅公开招股书,以确保申请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的要求。亦会在提交招股书予上市微会员或创业板上市审批小组审议前,同意有关批准或拒绝的建议。也就是说,想要通过招股书审核,首先得过杨金隆这一关。而林楚华是一名上市顾问,向有意提出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公司提供建议和协助。

根据廉政公署指控,杨金隆涉嫌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身为上市部公开招股审查组联席主管,在公职过程中行为失当,涉嫌对港交所隐瞒以及没有申报或披露相关重要信息,且在审阅及处理多项林楚华参与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时,没有申报利益冲突情况,也没有避免参与相关招股申请的讨论及决策过程。其中有一项贪污指控罪是杨金隆涉嫌于2017年12月21日,接受林楚华200万港元的款项,作为优待申酉控股(8377.HK)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诱因或报酬。

而林楚华为了所服务公司能够顺利上市,一共行贿915万港元,并将款项转账予杨金隆妻子账户。

港交所回应查询时指,现阶段不适合就事件作更多评论,但会继续全力协助廉政公署对一名前雇员进行调查工作,港交所致力于以最高的诚信及专业态度营运,并会紧守岗位继续维持香港作为领先金融中心的地位。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此前对内部前高管卷入贪腐案事件表示,这并不能表明香港上市机制有问题,这只是烂苹果的问题,因为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够保证完全没有烂苹果,这是第一个概念;其次,烂苹果哪里都会烂,不会说在这个篮子里烂了,在其他篮子里就不烂;第三,烂了就清除,对香港上市制度自我清除烂苹果的能力是充满了信心。所有的制度都在不断检视和完善,加强监管永远在路上。

香港特区政府回应此事称,香港作为一个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港交所的首次公开招股审批程序的诚信及公信力对我们的声誉至为重要。政府对任何行贿或贪污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港府非常关注有关个案。也会致力维护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审批程序的诚信及稳妥性。案件现已进入刑事程序,政府不会就案件内容置评。

港交所收回上市部创业板上市审批权

事实上,香港新股上市审批权非议已久,由港交所采取前线审批,香港证监会仅以双重存档方式监管,被市场人士形容为“由兔子守着萝卜”,具有系统风险,容易成为贪腐温床。

简单来讲,联交所主要对拟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以及公司上市后,继续对他们实施监察并担当主导角色;香港证监会在市场监管方面及上市归管的若干范畴扮演领导者的角色,并且在涉及企业失当行为的个案中,通过行使其法定调查及执法权力,并对企业失当行为作出惩罚,以确保香港市场的公平、有秩序。

即,联交所作为前线监管机构,是所有上市申请的直接联络点。按照港交所的上市流程,杨金隆所在的部门就是企业在IPO中需要面对的一道最重要的关卡,企业上市前需要重金聘请一堆投行、会计师、律师来制作长达几百页的上市招股书,然后递交到杨金隆所在的上市科,这个团队的人就开始审核材料。在审核之后通常还有上市委员会的聆讯,也就是杨金隆的团队需要在上市委员会面前解释这家公司为何能够上市,是否满足了上市条件。

李小加表示,作为法定市场营运机构和前线监管机构,香港交易所一向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商业利益必须放在第二位。经常有人说香港交易所是不是上市公司越多越好,批得越多越赚钱,这种想法可能是对港交所的业务模式不太了解。

李小加称,按照目前的业务模式,只有5%的收入来自公司上市业务,大部分收入来自交易产生的收入。而无论是这5%的上市业务收入,还是交易后的收入,绝大多数来自于大中型公司,小市值公司对于港交所收入的贡献极低。

数据显示,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市值最大的前500家上市公司贡献了香港市场97%的总成交额。

“如果从纯粹商业利益驱动的角度来说,我们应该少让小公司来上市,多让大公司来上市,但我们并没有这么做,因为公众利益要求我们不能歧视小公司,要一视同仁,如果我们今天故意不让小企业来上市,那才是商业利益驱使,因为大公司来上市更有利于我们的商业利益,但我们不能这么做。”李小加解释。

早在2016年香港证监会就提出上市改革建议,希望加强证监会在上市审批时的影响力,但最终在市场强烈反对下告吹。

随着港交所被曝出高层在上市审批上“放水”,香港证监会在新闻稿中也提到,将“特别检视港交所在执行或处理上市及其他事宜的方式”,对于上市部审批权力的收回早有暗示。

2020年1月1日起,港交所上市委员会正式收回之前授予上市科审批GEM(即创业板)上市申请的权力。这意味着上市委员会在下放审批权力10年后,重新负责审批GEM上市。

河东资产创始人傅刚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前上市科又做审阅又做审批,使得创业板上市没有难度,现在收紧权力,也是为了能够改善创业板造壳风气,目前创业板壳价(包括主板)已经下跌很多。对借壳上市行为也加强了监管,未来也会越来越紧,壳价也将进一步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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