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次集中土拍 多块地出让条件调整

深圳二次集中土拍 多块地出让条件调整
2021年07月18日 20:06 证券时报网

2021年是“双集中”供地开启的元年。继5月深圳进行了今年首批集中供地土拍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发布本年度第二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公开挂牌出让22宗住宅用地,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不过,记者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看到,多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出现调整。

其中,关于龙岗宝龙科技城G11101-1126宅地调整,由“G11101-112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29454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修改为“G11101-112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52767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由此可见,初始配建出售型安居房面积大幅增加。

此外,宝安区沙井A301-0583、龙岗区龙岗街道G09202-0047等6宗宅地调整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自持市场租赁住房可作为整体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南山西丽T403-0401、龙华观湖A916-0572两宗全年期自持租赁宅地,条件调整与上面的6宗地块相同,不动产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自持期间不能转让。

根据《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2021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363.3公顷,较2020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提高了24%,其中计划新供应住宅用地132.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58.3公顷,公共住房74公顷),其次为落实中央经济会议“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的要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住宅用地比例超过10%。

此外,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中关于土地变性的政策有了新的突破:“促进留用土地开发建设。土地整备留用地原则上优先安排居住用途。已核发用地批复但尚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整备留用地,可申请将非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或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

其中,“原批准土地用途为商业的,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建筑面积调整为居住用途,其中商品住房面积按所调整商业建筑面积的30%确定,其余住宅建筑面积作为出售的公共住房。调整后按本措施可提高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的,新增的住宅建筑面积为出售的公共住房”明确了原商业用途的地块,可以按一定比例更改性质。

今年是执行“双集中”供地政策的第一年。目前来看,各地土地热度分化加剧。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产业结构调整后,一般制造业大面积迁出,现代服务业需要的空间较少,深圳需要提高城市的集聚力,特别是人口的集聚的需要,把空间向住宅用地转移,符合大城市的一般规律,也符合深圳作为大湾区的核心、东岸都市圈的核心,需要在用地结构上作出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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