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亿元!财政部下达

11.42亿元!财政部下达
2024年05月23日 14:48 证券时报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称《通知》),公示了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其中,北京、上海等地获得奖励资金共11.4219亿元。

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通知》,第一年度获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的地区,包括北京大兴区等六区、天津滨海新区、张家口、鄂尔多斯、上海、嘉兴、淄博、广州、佛山等。

其中,获得奖励资金数额靠前的地区依次为上海30366万元、北京29786万元、郑州20350万元、唐山13960万元、广州5026万元。

财政部表示,第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快推动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等五部门于2020年9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提出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进行奖励。单个示范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包含关键零部件)补贴上限积分为17000分,1积分约奖励10万元,补贴上限金额为17亿元;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予以额外奖励,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

2021年8月,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上海和广东报送的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022年1月,河南和河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获批;五大城市群获批后先后制定了示范期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京津冀城市群5300辆、上海城市群5000辆、广东城市群10000辆、河北城市群7710辆、河南城市群5000辆),并积极开展示范应用。

此外,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显示,2024年度预拨1108118万元,其中包含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

多地积极推进布局氢能产业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这是氢能作为前沿新兴产业首次被提及,氢能产业热度再起。

比如,广州日前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按照每年一定规模安排氢能产业发展资金,并明确将“真金白银”支持本市加氢站建设、氢能供应、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及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等方面。

未来3年,成都将聚焦建设“绿氢之都”,采取系列超常规举措,实施“六大工程”,推动氢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规模三年翻一番,进入全国前五。

中国氢能联盟理事长刘国跃表示,多地政府积极研究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可再生能源制氢大基地建设、氢能高速、海洋氢能等创新应用工程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及装备自主化持续深入,氢能企业融资及上市步伐加快。

据统计,当前我国规划和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超过400个,已建成加氢站约480座,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2万辆,新增加氢站、在运加氢站两项指标均居世界第一,氢能在交通、化工、冶金等领域示范规模引领全球。

国电投首席科学家柴茂荣认为,在众多氢能利好的政策推动下,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规模逐步扩大。整体来看,到2025年以前,我国尚处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萌芽阶段,主要以商用车为主、乘用车为辅,商用车比乘用车发展快。2030年以后,氢能汽车将进入全面推广期,乘用车和商用车并行发展。预计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基本达到国际一流或国际领先水平。

广州氢能“20条”出炉

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措施》)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按照每年一定规模安排氢能产业发展资金,并明确将“真金白银”支持广州加氢站建设、氢能供应、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及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等方面。

《措施》提出,提升氢气供应能力和支持加氢站建设。《措施》表示,市级财政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的,每站补贴10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5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站建设给予补贴,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50%。

《措施》明确,对于数据接入国家及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的加氢站予以运营补贴。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5年底前低于28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6年底前低于26元/公斤的,市级财政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5元/公斤的标准奖励给加氢站,每站每年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措施》计划以“推动首台套应用”“支持车辆示范运营”“实施交通绿色替代”等方式推动应用端“破局”。

在支持车辆示范运营方面,拟按照对于数据接入国家及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的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小于12吨)、重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三种车型,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1.0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上述车型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分别为2万元、4万元、10万元。

《措施》明确,该政策有效期即自印发之日起3年内,该项补贴总额不超过5亿元,每年根据年度申报数量、当年剩余额度动态调整每公里补贴标准。

《措施》还提出实施交通绿色替代和优化车辆通行环境。鼓励广州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作业车、物流运输车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

氢燃料电池车辆在城市道路停车位停放,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享有每日免首2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措施》拟对为广州获得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市级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在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方面,鼓励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或整车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燃料电池国产关键零部件工程化验证应用。拟对通过项目评审的创新联合体,每个补助资金2000万元,并支持创新联合体产品在本市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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