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之新证&旧证篇

不动产登记之新证&旧证篇
2024年04月22日 12:15 FM89杭州之声

——小登小登,我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是线上过户的,但交易完成后,纸质的证还在我手上,这个难道不用上交吗?

线上过户后,新证出、旧证废。新证出证后旧证会在“浙江政务网-杭州登记财产平台-我是公告”同步作废,因此原纸质的不动产权证书就不收回了。

——如果不法分子用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进行虚假出售,买家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呢?

买家在进行房产交易前可通过“浙里办”、自助查询机、线下窗口等官方渠道查询权属信息,确认不动产的权利归属,买家可根据查询的结果再结合卖家提供的纸质证书进行房源验证,记得要擦亮眼睛哦!

权属信息查询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

一是产权人本人可以通过手机“浙里办APP”进行查询。在首页搜索“不动产智治”,在“我要查”模块点击“权属查询”,勾选查询事项,人脸识别后,点击查询即获得《查询记录》。

第二种方式

二是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查询。现场提供自助查询机和人工窗口可供查询。按提示将产权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放置自助查询机即可查询,持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也可代查。产权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至线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窗口进行查询。

第三种方式

三是公安、法院、纪检、律师携带相关材料及经办人工作证原件线下窗口申请查询。

小登温馨提示

利用作废的不动产权证或者假证进行诈骗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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