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了一起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口令红包”实现毒品犯罪所得自洗钱案件。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某因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二万元。
据介绍,2023年12月,被告人叶某某以3100元的价格向鲍某某出售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三唑仑10粒,后于2024年4月由其上游供货商从德国将毒品邮寄到中国境内。鲍某某在其住地收取上述快递时被民警当场查获。(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利用“口令红包”“漂白”毒资被判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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