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应丧失继承权

最高法: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应丧失继承权
2024年12月12日 13:04 昆明信息港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第二批)。案例四中,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做大手术,需要接送、看护和照顾,但高小某也未出现。高某甲去世后,高小某不予理睬其骨灰落葬事宜,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单。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并判决其丧失继承权,彰显了法律对社会价值的正面引导,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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