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从云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2023年已达52.92%,实现了一半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的历史性转变;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下降为2023年的2.66:1。
在“强省会”行动推动下,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龙头城市,其GDP占全省的比重已达到26.2%,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同时,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全面取消,成为全国22个超大特大城市中率先放开的8个城市之一,全省近2000万人落户城镇。
户口迁移全面放开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介绍,全省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五城共建”、城乡绿化美化等重点工作,精准攻坚,持续发力,推动了云南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升。
在户口迁移政策上,云南省城镇地区已全面放开,居住证制度也全面实行,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了更多便利。同时,省发改委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省累计确权登记办证877.4万户、确权登记土地面积1.1万亩,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得到有效解决,开展农业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38万人次,推动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不断扩大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特别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并全面落实城市建设用地、财政转移支付与城市人口增长挂钩机制,制定实施《云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共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9亿元。
昆明区域生产总值新突破 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在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方面,该区域已成为云南省人口最集中、经济最活跃、功能最完善的区域。以全省28.27%的国土面积,集聚了47.06%的常住人口和62.1%的地区生产总值,昆明市作为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其GDP占比和人口集聚效应显著,2023年,区域内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6万亿元,已成为全省人口最集中、经济最活跃、功能最完善的区域。
为推动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五城共建”,云南省多次召开“五城共建”项目专题协调会、专题服务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对“五城共建”重点县的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逐一提出完善措施。2023年以来,省级和各地统筹100亿元以上各类资金,对“五城共建” 有关项目予以支持。同时,以城乡绿化美化行动为牵引,年初组织各地对开展绿化美化的各类零星地块和空间进行全面梳理,明确2024年工作点位1.73万个,全年计划新增绿化面积8.65万亩、植树量822万株。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各领域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累计新增绿化面积35万亩,完成植树量4100万株,明确16项禁止类行为和7项限制类行为,确保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推进。
城镇人居环境“亮新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汪巡介绍,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5万个,惠及130.17万户群众;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126万套,共惠及380余万群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18亿元、省级配套176亿元,完成改造和抗震加固370余万户,居全国第一。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厂183座,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70余万立方米/日,集中收集率67.4%。全省累计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填埋场12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9座,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覆盖率超90%,全省累计建成海绵城市490余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近40%。35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措施全部完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优秀典型县(市、区)评选和“党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品牌创建活动,3个社区列入国家第一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推动河口县河口镇、昆明市磨憨镇开展边境小城镇试点建设。
在城市治理风险防控方面,2023年8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开展排查检查18万次、14.8万家企业(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率为99.91%;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3.6万余栋,整改销号率99.96%。实施城市街道“清爽行动”,查处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六乱”行为500余万起。
为建设城镇风貌,持续推进绿美城市建设,选树了安宁、景洪、开远、石林等40个特色鲜明、类型丰富的绿美城市, 2022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300多公顷,城市公园数量跃升至2700余个,建成绿美社区达到4730个、绿美街区达到853个、绿美街道达到1341条。全省城市绿地面积达到8万多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03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39.90%,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37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48个。
在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85平方米,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探索打造“好房子”、推行现房销售试点,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万套,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地及时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政策,提高贷款购房和租房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购住房安居。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7200余亿元、完成“十四五”规划的99.45%,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100余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超4000亿元,已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总额5100余亿元。稳步实施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建设,2024年,昆明市已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5000套,开工改造44个城中村,“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此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行并联审批、加强信息共享、推行全程网办,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限由改革前的258.5天压缩到50个工作日内。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截至2024年11月,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已超3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大幅提高,2024年1—11月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悉,今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了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现代化都市圈培育、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四大行动,云南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同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105项具体的任务清单,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扎实工作,久久为功,推动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掌上春城 记者浦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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