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传来大利好,知名私募突然人间蒸发,不要慌,背后原因揭晓

海南传来大利好,知名私募突然人间蒸发,不要慌,背后原因揭晓
2021年05月14日 16:23 私募排排网

就在多地注册私募公司政策继续收紧时,海南却传来大利好,除了不少新的私募公司纷纷注册在此,也有已注册备案的私募公司迁址于此。

投资和融资是地区发展建设的强大助力,随着海南不断加快自由贸易岛的建设,也是不断推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措施与优惠政策,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实施以来,海南省更是成为全国瞩目的创新热土。由于目前海南大部分行业从注册到落地基本是绿色通道模式,还有各种制度改革、税费减免,给企业展业也是带来很多便利。

截至今年3月底,国内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7.22万亿元,其中海南省拥有8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66只私募基金,基金管理规模为392.14亿元今年以来,在284家完成备案登记的新私募中,就有22家注册地位于海南,数量排名第七,占比为7.75%。

纵观整个私募行业新动态,除了新私募纷纷落地海南,更有不少私募管理人进行更名操作,以符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

百亿私募纷纷改名,私募排排网旗下公司也在列

如果近期搜索私募公司名称发现已经没有信息显示,别急,没准是私募管理人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

有的私募管理人更名但并不改变品牌名,比如希瓦资产在更名之后依旧是希瓦资产,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有的私募管理人则是“改头换面”,连品牌词也“更新换代”,比如排排网未来星改为融智投资,百亿私募磐沣投资改为源峰私募基金。

私募排排网旗下的证券私募公司为例,公司最新名称为深圳市融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融智投资),此前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排排网未来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排排网未来星),天眼查数据显示,公司是在今年4月6日完成名称变更。深圳市融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私募排排网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春瑜。

不仅如此,百亿私募磐沣投资近期也是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由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公司简称为源峰私募基金。源峰私募基金,也就是原磐沣投资成立于2018年1月,2019年4月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普通会员,也是百亿私募中的“新锐”。

百亿私募希瓦资产不仅公司名称发生了变化,连公司注册地也由上海变更为海南。

希瓦旗下有两家私募公司,其中上海希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迁址海南,更名为海南希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希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迁址上海奉贤,更名为上海希瓦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对于希瓦资产更名的原因,公司在接受私募排排网采访时也表示,一方面是为响应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及《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号召,另一方面是出于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同时也能够享受地方优惠政策。

海南的金融优惠政策不仅吸引了私募迁址于此,更有不少新私募注册于此。根据私募排排网数据,截至5月10日,年内共有284家私募管理人完成备案登记,从注册地来看,北京市、青岛市、上海市、深圳市四地位列前四,且注册在此的新私募数量均超过30家,海南省以22家的数量排名第七。

另从新私募的实际办公地来看,排名前三的是北京、上海、深圳三巨头,分别为56家、50家、31家,在海南办公的的新私募仅有4家,也就是说,高达八成的新私募虽然注册在海南省,但是实际办公地均在省外。

监管再升级,私募需“名符其实”

围绕私募基金、私募管理人命名的规则一直在升级,在2018年11月20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对私募基金产品的命名进行了规范指引。

指引规定,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申请备案的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私募基金命名应当按照新规执行,而存量私募基金可以按照新规调整名称,办理基金的重大事项变更及信息披露事宜。

指引还从名称上要求基金表明其投资类型、范围,比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名称中可以使用“股票投资”、“混合投资”、“固定收益投资”、“期货投资”或者其他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的字样。如未体现具体投资领域特点,则应当使用“证券投资”字样。

时隔一年,在2019年的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 ,规定的第三条提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

紧接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2021年1月26日发布《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再次提到:自2021年1月8日起首次提交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第三条的要求,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

考虑到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业务办理的因素,针对《规定》发布前已提交申请且2021年1月8日前未完成登记的申请机构,不符合《规定》第三条要求的,应当出具书面承诺并在2022年1月7日前完成整改。

也就是说,在2021年1月8日已成功提交私募管理人申请、完成登记的机构,若不符合规定的第三条,需要在2022年1月7日前完成整改。

根据私募排排网数据,截至5月10日,今年以来已经有284家私募管理人成功通过备案登记,公司名称中含“私募”的机构为102家,含“创业投资”的机构为23家,含“股权投资”的机构为37家。

若不区分公司完成备案登记的时间,目前已有272家证券私募管理人机构名称中含有“私募”字样,除了61家私募是在今年完成备案登记,其余211家机构的备案时间均在2021年之前,其中就包括不少机构是近期进行了公司名称的更改。也就是前面所述的投资者误以为私募管理人“人间蒸发”,实则是进行了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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