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叠加高股息,一键联接“三桶油”占比最高的油气ETF

能源安全叠加高股息,一键联接“三桶油”占比最高的油气ETF
2024年03月18日 17:33 鹏华基金

近期,全国“两会”胜利闭幕,能源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在国家能源安全的大背景下,油气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次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明确提出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在能源供应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油气行业的投资价值和战略重要性被再次提升。根据鹏华基金公告,旗下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ETF联接基金(A类019827;C类019828)3月13日起正式发行,一键联接场内油气ETF(159697),为场外投资者提供投资油气板块的新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A股首只上市的油气板块ETF基金,油气ETF精准布局我国能源领域的核心资产,是目前市场上同类中配置“三桶油”占比最高的产品,不失为掘金油气行业非常纯粹的投资工具。(数据来源:Wind、基金公告,数据截至2023.12.31。“三桶油”一般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3家企业的简称,个股仅作举例分析,不构成投资建议。

能源安全驱动油气行业释放增长潜力

当前,中国的油气消费模式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点。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国内能源需求的增加和供求矛盾或将长期存在。尽管中国是一个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但人均资源拥有量并不高,且能源资源分布的地理不均衡,给能源供应和安全带来了不小的挑战,石油和天然气的进口依赖度逐年增加。特别是在全球地缘政治动荡、中东地区局势紧张的背景下,能源供应链的稳定性成为关键。

根据Wind和光大证券数据统计,自1993年我国成为石油进口国以来,近年来油气产量增速不及油气需求增长,油气进口依存度逐年增加,其中石油从2001年的28%增至2023年的73%,天然气从2001年的完全自给逐渐升至2023年的41%。

随着国家在能源安全上的持续投入和对国内油气资源勘探的重视,油气行业的增长潜力正在得到释放。国家对能源结构的调整和清洁能源的发展规划,不仅提升了传统油气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效率,也为油气企业提供了转型升级的机遇。

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开辟第二增长极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其在全球能源市场中的角色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天然气市场正迎来重要的转型机遇期。当前,国家对清洁能源消费的鼓励和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不仅对于改善国家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天然气行业的参与者提供了新的增长机遇。

市场化改革为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改革的核心是打破原有的价格和分销机制,实现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从而更有效地调配资源,促进市场竞争。这一过程中,天然气的进口价格下降,市场供需关系得到改善,天然气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上游开采到下游分销,都将受益于更加灵活和高效的市场机制。进口天然气价格的下降,为国内天然气企业提供了成本控制和利润空间提升的可能。这不仅利好上游天然气进口企业,同时也为中下游的城市燃气公司提供了更多的业务机会和利润空间。

高股息价值凸显,“三桶油”估值待修复

作为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三桶油”——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这三大国有油气公司在油气资源的开发、加工和分销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市场表现和发展潜力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伴随国家对能源的不断重视,“三桶油”正加大对国内外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投资,提升油气产储量。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在震荡市场环境下,高股息资产备受青睐,以“三桶油”为代表的油气板块国央企市场表现亮眼。

在鹏华油气ETF基金经理闫冬看来,“三桶油”在国内市场上占据着一定的优势地位,但是从PB-ROE、资产储量价值等角度,它们相对于世界一流企业的估值却相对较低,PB明显低估。他认为,“三桶油”等央企具有经营稳定性、持续性、高分红的优势,看好油气央企价值重塑和估值修复。一方面,油价上涨和成本控制驱动了业绩和经营现金流回升,叠加分红比例的提高共同驱动分红回报率上升。另一方面,面对业绩和分红比例双升,市场回报以更高的PB估值,同时在新一轮央企改革下,股息率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此外,回购也增强了投资者信心。

宣传推介材料风险揭示书如下

尊敬的投资者:

以上内容仅代表投研人员个人观点,不构成实际投资建议,不代表组合持仓。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中基金,产品主要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与标的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产品采用绝对收益策略且采用绝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管理人中管理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两个及以上资产单元,委托两个及以上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则投资该产品需承担委托投资顾问方式带来的特定风险,例如投资顾问不按照约定提供投资建议的风险,投资顾问不再符合聘请条件需要变更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型基金,产品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则需承担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如果您购买的指数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可实施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即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以期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但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需承担上述指数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外,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6.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加剧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地开市香港休市时,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的特定风险。7.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封闭运作一段期间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且在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内不上市交易,则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转换转出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风险揭示”等章节,确认了解基金运作方式引起的流动性约束。8.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如连续若干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9.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暂停运作条款,即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基金运作,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则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直至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与“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暂停运作的特定风险。10.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发起式基金,则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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