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观察】越南电力规划VIII实施计划与中国企业机会

【一带一路•观察】越南电力规划VIII实施计划与中国企业机会
2024年04月19日 17:32 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

2024年4月1日,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Trần Hồng Hà)签署决定书(第262/QD-TTg),批准并印发《2021年-2030年全国电力发展规划和2050年愿景实施计划》(KẾ HOẠCH Thực hiện Quy hoạch phát triển điện lực quốc gia thời kỳ 2021-2030, tầm nhìn đến năm 2050)亦即《电力规划VIII实施计划》(本文简称“《计划》”)。此次《计划》的颁布与正式实施,必将极大促进越南电力基础设施投资需求。作为“一带一路”共建的重要伙伴国,《计划》的实施也将给中国企业尤其是电力企业带来投资机会。

图1 越南电力规划VIII,2023年5月15日批准通过

《计划》的主要内容

与2023年5月15日越南政府第500/QD-TTg号决定批准的《2021年-2030 年全国电力发展规划和2050年愿景》(《电力规划VIII》)相比,第262/QD-TTg号决定批准的实施计划长达129页,比《电力规划VIII》多了60页。

从文本内容看,《计划》正文由三个大的部分组成:

一是目的与要求;

二是计划实施内容,该部分共分10个方面,内容较为具体:

1. 2030年前重要电力项目清单、行业投资重点:国内燃气火电总容量为14930兆瓦,液化天然气火电总容量为22400兆瓦,燃煤火电总容量为30127兆瓦,热电联产电源、余热电源、高炉煤气及副产品总容量为2700兆瓦,水力发电总容量为29346兆瓦,抽水蓄能水电总容量为2400兆瓦。

2. 到2030年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及电源项目清单:其中海上风电总容量为6000兆瓦,陆上风电总容量(陆上和近岸风电)为21880兆瓦,水力发电总容量为29346兆瓦(见一),生物质发电总容量为1088兆瓦,利用废物产生的总发电量为1182兆瓦,屋顶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自产自用)增加2600兆瓦,电池总存储容量为300MW。

3. 2030年之前的其他类型电源:预计开发300兆瓦灵活电源,在电力贸易方面,预计从老挝进口约5000兆瓦电力,在条件有利、电价合理的情况下,可增加至8000兆瓦,在电力出口方面,在中部和南部地区,出口规模为5000兆瓦至10000兆瓦;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新型能源(如绿氢、绿氨)以满足国内和出口需求: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潜力良好、电网基础设施良好的地区;发展规模力争达到5000兆瓦(主要是海上风电)。

4. 区域输变电并网项目清单(附件五)。

5. 农村、山区、海岛电力发展规划。

6. 规划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生态系统和服务,到2030年建设2个跨区域可再生能源产业和服务中心:北方可再生能源产业和服务中心、中南和南部地区跨区域可再生能源产业和服务中心。

7. 完善法律政策和增强电力行业能力的优先计划/项目清单。

8. 2030年土地利用需求。全国电源及输电网用地需求总量约为9.03万公顷。

9. 2030年之前的投资资金需求。

10. 实施规划的解决方案。

三是计划实施组织。该部分列出了本计划实施组织机构名单,包括越南工业和贸易部(主要负责部门),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国家银行、其他部委、分支机构、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越南电力集团,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越南煤炭和矿产工业集团等,并列出了各机构相关的职责。

五个附录列出了要投资新建、改扩建的各类发电项目、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详细信息。

图2 4月1日印发的越南电力规划VIII实施计划

越南电力发展的重点和方向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越南用电需求不断增加,尽管近年来越南年发电量平均增幅高达10%,但电力仍供不应求。

根据越南的发展目标,2021年-2030年,越南GDP年均增长率要达到约7%,2031年-2050年GDP年均增长率要保持在6.5-7.5%之间。要实现越南GDP发展目标,满足维持这一增长率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民众生活用电需求,则在2021年-2025年期间,越南商业用电量平均增速须要达到9.3%每年;2026年-2030年期间,越南商业用电量平均增速必须达到8.6%每年;2031年-2050年期间,越南商业用电量平均增速须达到4.7%每年。《计划》第一部分宣称,目的就是要“满足各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电力需求,确保电力先行一步”。

在满足电力需求的同时,《计划》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促进越南实现从化石燃料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强有力的能源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保障未来的能源安全。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也因此成为《计划》优先发展方向与重点。到2030年,越南陆上风力发电能力将达到21.9吉瓦;太阳能发电到2030年将增加4.1吉瓦,到2050年总容量将达到168.6吉瓦至189.3吉瓦;水力发电到2030年预计将达到29.3吉瓦;海上风力发电到2035年将达到15吉瓦,到2050年将达到24吉瓦。

根据《电力规划VIII》和《计划》,到2030年,越南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要达到30.9-39.2%,到2050年要达到67.5-71.5%。而在2023年,越南可再生能源在发电量中的占比仅约13.51%,未来6年要将发电量占比提升17%达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平均每年须提升接近3个百分点。到2030年,越南一半的办公楼和住宅将由屋顶太阳能供电。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00吉瓦。

对于燃煤电厂,越南将只继续实施那些列入《电力规划VII》并正在建设的项目,直到2030年。已经运行了20年的燃煤电厂将在价格充分下降时改用生物质和氨作为燃料。燃煤电厂如果无法进行燃料转换,40年以上的电厂将直接关停。到2050年,越南不会再使用煤炭发电,所有的燃煤电厂将完全转换为生物质和氨作燃料,此类电厂总容量为25.6吉瓦-32.4吉瓦。

表1 2023年越南总发电量及进口电量情况

来源:Nang Luong Vietnam

表2 越南《电力规划VIII》电力总容量目标及占比(不含出口、现有屋顶型装置及、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

来源:越南《电力规划VIII》

《计划》的挑战

越南在前苏联的帮助下,于1981-1985年实施了第一期电力发展总体规划,完成了多个大型电站、电网工程。1986-1990年,越南开始实施第二期电力发展总体规划。此后,随着“革新”的推进、用电需求的增加,越南不断推出新的电力发展规划,直至2023年通过历时三年讨论修订的第8期电力规划。

从越南以往电力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电力规划VIII的内容看,《计划》的实施面临较多的挑战。

首先是资金的挑战。根据《计划》,2030年以前,越南需要1347亿美元的投资用于发电和输电建设;2031-2050年期间,发电和输电的总投资估计在3992亿-5231亿美元之间。以2030年前的投资为例,越南电力发展的投资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公共投资资本:其中,优先项目/改善法律政策和加强电力行业能力的项目的投资资金需求约为500亿越南盾;山区和岛屿地区农村供电计划的投资资金需求约为297790亿越南盾,目前,有70%的资本尚未平衡,存在缺口。二是公共投资资本以外的资本:电源、输电网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全部采用公共投资资金以外的资金来源。总投资预计为3223万亿越南盾(折合1347亿美元),其中电源投资约2866.5万亿越南盾(1198亿美元),输电网投资约356.5万亿越南盾(149亿美元)。由于风电尤其是离岸风电相关监管、政策并不明朗,作为资本密集型的海上风电项目,融资能力将受到制约。庞大的资金需求、政府的资金缺口以及融资能力限制,势必影响《计划》的实施效果。

其次是政策规则的挑战。虽然太阳能发电和陆上风电项目被列为越南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但海上风电、水电以及核能均属于附条件准入行业。尤其是海上风电,虽然发展潜力巨大,并且在电力规划VIII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相关项目的开发仍面临一系列规则、政策层面的阻碍。目前,越南尚没有专门针对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的具体规定,而是适用主要关注陆上风电开发的工业与贸易部(MOIT)第02/2019/TT-BCT号通知,该通知未能涵盖海上风电的特点,比如海底使用权、海底电缆建设和运营等。当前,越南并没有具体规则明确申请用海许可或海底租赁需要完成哪些研究。实践中,开发商需要通过MOIT和MONRE将调研需求提交给总理办公室,由其根据个案进行审批;而审批也没有具体标准,均根据个案情况由相关机关决定,这给项目开发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并且,海上风电开发的全部成本和风险都由开发商承担,这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再次是电力系统稳定性的挑战。风能、太阳能都是不稳定、不连续的能源,单独的风力发电或太阳能光伏发电都存在发电量不稳定的缺陷。目前,越南电网设施尚未满足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行业蓬勃发展的需求。未来随着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的提升,这类可再生能源的高密度进入,越南电力系统稳定性面临挑战。

在水电方面,越南水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际水源,由于红河、湄公河上游国家大量建设水电站,导致这两大河流水流的改变,来水量受到影响,水电站的连续稳定运行面临一定的不确定。而液化天然气火电项目的发展也面临挑战,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机制,建立和颁布LNG进口港口仓库设计、建设、运输、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保障LNG进口港口仓库的安全运行,保持液化天然气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此外,煤电的转型也面临较大的压力。

中国与越南的电力合作及中国企业机会

中越两国于1950年1月18日建交,但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中越两国关系恶化。1991年11月,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此后,中越两国的经贸合作逐渐恢复正常。

中越两国的电力合作从电力贸易开始。2004年9月,中国第一个对越南送电工程——云南河口至越南老街110千伏联网工程顺利投产,拉开了中国和越南电力贸易的序幕。该项目供电范围为越南老街、莱州两省。

2005年6月,云南文山至越南河江110千伏电网联网送电成功,“云电送越”第二通道顺利开通,年交易电量1.8亿-2亿千瓦时。

2006年9月,中国最大的跨国电力外送工程——中越第一条220千伏联网工程正式投产,供电范围扩大至越南北部六省。2007年4月28日,云南文山至越南河江220千伏联网工程顺利投产。自2004年开始对越南送电后,中国相继建成4条对越送电通道。2009年4月5日,由云南电网公司负责施工的越南220千伏太原变升级改造工程正式投运,并移交给越南第一输电公司。工程投运将中国对越南送电通道的输送能力提高了30%以上。2016年,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电力集团签署中越电力联网“十三五”第三商业运行阶段售电合同。2017年,《中国经老挝向越南特高压送电项目谅解备忘录》签署。2022年1月,中越双方完成第四阶段购售电协议签署。2022年4月,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电力集团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备忘录》。2023年5月,广西与越南签署110千伏深沟至芒街联网工程购售电协议,恢复对越南送电。

在电力投资方面,在发电领域,中资企业通过BOT方式在越南投资了多个煤电项目,包括永新一期燃煤电厂、海阳燃煤电厂、沿海二期燃煤电厂等。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中资企业在越南以EPC施工和设备供应为主,承建了越南大部分光伏电站项目,承建风电项目70余个。据不完全统计,涉及装机容量规模超3吉瓦。

目前,中资企业在越南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投资布局正在加大,已有的投资项目以并购为主,包括开发权收购和建成项目收购。

根据统计,参与越南光伏和风电市场的主要中资企业包括中电国际、深圳能源、京能国际、华电集团等投资商;中资设备商包括阳光电源、天合光能、隆基、阿特斯、东方日升、晶科、晶澳、明阳智能、金风科技、远景能源等;中资EPC商包括东方日升、阳光电源、中国电建、中国能建等。

另外,自2014年以来,天合光能、晶澳等10多家企业先后在越南北江省投资近20亿美元发展光伏产业,成为中国最大的海外光伏产品生产基地。中国电建集团已参与越南20多个光伏电站建设,承包工程合同额接近20亿美元。其中,越南油汀太阳能电站于2019年6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项目装机容量近500MWp,成为当时东南亚地区功率最大的太阳能电站。

目前,中越两国之间虽然在南海部分岛礁存在领土分歧,但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中越两国领导人实现互访,为深化和提升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一致同意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进而开启了中越关系的新篇章。

2024年4月7日至12日,越南国会主席王庭惠率团访华。中越两国关系进一步呈良好发展趋势。

在双边关系良好互动背景下,可以预计,随着越南《计划》的实施,已在越南市场深耕多年的中国企业凭借成本、超强的基建能力、技术以及产业链优势,必将在越南电力行业发展中展示强大的竞争力,抓住越南《电力规划VIII实施计划》带来的机会。

参考资料

1.越南《2021年-2030年全国电力发展规划和2050年愿景》;

2.越南《2021年-2030年全国电力发展规划和2050年愿景实施计划》;

3.《越南新电规划落地后海上风电投资前景与障碍》,王霁虹、赵蕙骐;

4.《中越电力贸易简史》,《南方能源观察》2023年第7期;

5.《越南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投资指南》,世界资源研究所(美国)北京代表处。

* 本文原载于4月15日“一带一路”研究WEB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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