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腾讯深夜“掐架”,“头腾大战”续集或将成互联网反垄断标杆

抖音腾讯深夜“掐架”,“头腾大战”续集或将成互联网反垄断标杆
2021年02月03日 16:10 商学院杂志

文:刘青青 陈茜 王倩

互联网巨头字节跳动和腾讯深夜“掐架”,时隔4年的“头腾大战”又重启了。

2021年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涉嫌垄断。而在双方互驳互斥背后,能看到2018年“头腾大战”的缩影——同样是巨额索赔,同样是诉短视频相关的不正当竞争,执着的抖音到底有没有如微信所言“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

而腾讯方面,从“3Q大战”到“头腾大战”,从“围攻”微信再到“头腾大战”重启,“掐架”不断的腾讯到底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时隔4年,“头腾大战”继续;时隔10年,“3Q大战”的法院判定结果也再次被讨论和思考。无论如何,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案件已引起重视,而这也成为各互联网巨头无数用户们的关注焦点。

“头腾大战”再启,索赔9000万元

2021年2月2日晚,抖音和腾讯突然“掐架”。据中国新闻网报道,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涉嫌垄断。

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对此,腾讯方面迅速回应。一方面,腾讯表示,“我司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我司的相关材料。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另一方面则反手控诉抖音不正当竞争——“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继续提起诉讼。”

图源:腾讯官微

“战火”延续到2月2日晚上9点半,抖音分别在微信、微博上再次作出回应,称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抖音合法正当的权利,已于2021年2月2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向腾讯提起反垄断诉讼。

据抖音的回应声明,首先,自2018年4月起,腾讯旗下产品微信、QQ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开始了对抖音等产品长达三年的持续封禁和分享限制。而在整治期间,腾讯自己却推出十几款短视频产品。由此,腾讯所谓的“恶意构陷”没有任何依据。

其次,腾讯所谓“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不属实。真实情况是,腾讯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都属于腾讯公司的“商业资源”,并据此认为,除非腾讯同意,其他任何产品,即使获得用户授权,也不能使用这些用户的相关数据,否则即构成腾讯所谓“非法使用”。与此同时,腾讯旗下产品、游戏及其投资公司却可以“合法使用”这些用户数据。腾讯这种对于用户数据的垄断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创新发展。

第三,确实有部分专家和法院支持腾讯关于个人信息属于腾讯商业资源的主张,其本质是,这些专家和法官认为,腾讯对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高过用户本人,天津滨海法院还因此对我司多闪、抖音下达诉讼禁令。抖音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用户数据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第四,微信、QQ作为月活用户分别超过12亿人和6亿人的国民级社交通讯产品,不仅有完备齐全的用户好友关系,而且已经深入用户生活的各个领域,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设施。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毫无疑问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抖音方面还表示,当下,国家正不断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希望这起诉讼,有助于厘清平台经济如何规范竞争,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我们对可能旷日持久的诉讼充满乐观,因为我们对公义、对时间充满乐观,而这两者恰恰是腾讯这样的垄断者永远都无法垄断的。”

图源:抖音官微

“战事”不断,腾讯成“掐架郎”?

实际上,“头腾大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此前2018年,“头腾大战”就闹得不可开交。彼时双方的主要矛盾点是不正当竞争,时隔4年,一样的“坎”还是没能过去。

据了解,2018年6月1日,腾讯状告今日头条侵害声誉,要求道歉,并赔偿1元。导火索是前一天今日头条推送的稿件,将原本新华网发布的《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网游对少年儿童的戕害》,变成了“新华社”的“《要多少文件腾讯才肯收手》”。

有意思的是,同样因“新闻弹窗修改了标题”,与今日头条一同处于事件中心的百度,却并未受波及。

无论如何,由腾讯率先揭开帷幕的“头腾大战”正式开启,开始了腾讯系、头条系的对抗。2018年6月1日晚,抖音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推文,称“朋友圈就留给微视吧,抖音也累了”,讽刺腾讯借口封杀,并牵连出自3月以来抖音、微视之争。

次日,今日头条回怼腾讯的两封起诉状现身,分别指控 QQ 空间屏蔽头条链接及腾讯安全管家警告用户访问阳光宽频网两件事,怒斥腾讯不正当竞争,要求公开道歉,两封起诉状共计索赔8000 万元。

到同年6月5日,海淀法院连发公告,宣布同时受理了今日头条和腾讯起诉对方的诉讼案件。

图源:海淀法院网

而这并不是腾讯经历的第一场“反不正当竞争大战”。早在2010年,腾讯与360之间的“3Q大战”就轰动一时,此战持续4年之久,期间诉讼3次,赔偿金额500万元,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最后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QQ才与360恢复兼容。

此外,在腾讯参与的各大“战事”中,还包括被戏称为“围攻光明顶”的社交软件之战。2019年1月,3大社交软件“围攻”微信被微信屏蔽的故事,在商场、社交界和网络段子中流传。

彼时,今日头条母公司字节跳动推出“多闪”,主打亲密社交;快播创始人王欣出狱后创立匿名社交产品马桶MT;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则将此前的即时通讯产品子弹短信全面升级为“聊天宝”。而这3大产品同日亮相,也受到了同样的遭遇——下载链接被微信屏蔽。

从“3Q大战”到“头腾大战”,从“围攻”微信到“头腾大战”重启,腾讯着实历战不少。只是到底是谁在不正当竞争,是谁涉嫌垄断,除了“开战”也需要法律乃至监管的共同约束。

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吗?

那么,要索赔9000万元的抖音,和多次与人“干架”的腾讯,双方互斥对方违规,到底是谁涉嫌垄断?谁在此次诉讼中更有底气?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抖音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在认定时主要遵循三个步骤:界定相关市场、认定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腾讯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界定相关市场非常重要也常常具有极大争议。

反垄断领域专家、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在接受《商学院》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微信、QQ禁止转发抖音内容的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是,腾讯的微信、QQ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需要严格的法律界定,不能用月活等数据表现来认定。

尤其是抖音称微信、QQ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反垄断领域比较有争议性的概念,起初适用于如桥梁、公路、铁路等具有物理空间限制的资源。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领域,如微信这样的平台不存在不可复制性,并不是应用于反垄断语境下的“基础设施”概念。

所以,抖音要想以反垄断名义起诉腾讯这条路可行,但是需要拿出扎实的证据,并非仅仅拿出能引起舆论关注,但在法律语境难有效力的说辞。此外该案涉及的“相关市场”可以界定,只是需要花时间去论证。

不过,在文渊智库创始人王超看来,腾讯在许多地方处于强势地位,而且腾讯也依靠自己的地位对很多竞争对手设置门槛,限制他们从腾讯体系内带走流量,造成了移动互联网诸多不便。

“例如,微信在朋友圈、群聊天、对话多次屏蔽网易云音乐、阿里相关产品、字节跳动相关产品,造成微信成为一个隔绝于世的独自流量池。同时,腾讯依靠资本整合许多业内公司,其中许多并购之后远远超过50%的市场,比如游戏直播、音乐等行业。”王超表示。

而对于案件本身的发展走向,赵占领认为,目前案件刚刚起诉,法院还未立案及正式审理,尚难以断言立案后法院会如何界定相关市场。

“如果参照10年前仅有的一个类似案件,即360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当时法院把微博、飞信、SNS等与QQ都划为同一类相关商品市场,界定范围比较宽,导致最终未认定QQ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今天抖音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如果还参照之前的判例,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也可能会界定得比较宽,难以认定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赵占领表示。

不过,赵占领还指出,“3Q大战”之后,互联网反垄断的形势发生了重大改变,无论司法还是执法层面均是如此,而且还被提高到前所未有重视的高度,所以,个人认为这个案件中法院最终界定相关市场时,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将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界定得更窄。

小小链接何去何从

从腾讯的角度来看,限制抖音的分享链接就涉嫌垄断吗?

赵占领认为,目前正在制定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其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列举了限定交易可能具有的5种正当理由,其中之一是为了保护交易相对人和消费者利益所必须。关于微信和QQ屏蔽抖音外链,腾讯很可能会主张抖音外链具有某种问题,比如侵犯用户隐私或者非法收集微信用户个人信息,或者抖音违反腾讯平台规则对微信或QQ用户构成骚扰等等。

“这些理由是否成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这些理由成立,显然无法认定腾讯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果这些理由不能成立,则难以认为腾讯屏蔽抖音外链的做法具有合理性。当然,也需要在认定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下,这种行为又不具有正当理由,才可能最终认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赵占领分析称。

周照峰也提出,关于抖音起诉腾讯涉嫌垄断的争议点之一是用户微信、QQ的头像、昵称等个人信息是否属于腾讯商业资源,如果用户授权,抖音是否能合法使用用户的这些相关数据?

“这是数据保护和反垄断交叉的地方。从按照欧盟的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角度,用户数据是由腾讯收集,属于数据控制者,平台有义务来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并非所有人都有权利使用。在数据处理中,虽然用户拥有很多权利,但是用户也并非owner。但是作为数据控制者,如何与第三方进行分享数据,这可以通过协商。腾讯与抖音之间的争议在于,没有协商而是直接‘封杀’。”周照峰表示。

“对于腾讯来说,禁止用户在微信上转发抖音内容的行为太过赤裸。”周照峰认为,一方面,如果如腾讯所说抖音等产品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可以要求其整改,达到某一标准,而不是直接封杀。这一点也为对手留下可攻击点。

另一方面,如果腾讯认为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也需要举证“不正当竞争方式”,与谁存在不正当竞争。

或将成互联网反垄断标杆

对于当前“头腾大战”,赵占领指出,近期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问题倍受各界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作为今年八大重点经济工作任务之一,市场监管总局在制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最高法院强调司法支持反垄断。

“在此背景下,抖音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件倍受关注,同时,因为互联网巨头之间相互屏蔽的做法非常普遍,不仅微信屏蔽抖音、淘宝外链,抖音屏蔽淘宝外链,淘宝禁止百度抓取网页,因此该案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封闭或开放将产生极大影响。”赵占领表示。

王超也提出,抖音提出诉讼的点非常有针对性。微信8.0之后,微信视频号快速发展,其直播和视频用户和质量均有较大规模地提升,对抖音形成了严重的威胁;国家层面从中央到相关监管部委,都加大了反垄断相关表述,并有一系列行动。这个时候提出诉讼,既顺应了大的环境形势,又有助于阻止微信视频号关键阶段的扩张步骤。

“在字节跳动竞争力比较弱小的时候,实际上腾讯跟字节之间矛盾不大,字节矛盾主要是百度和微博。”王超表示,但是字节跳动占用用户的使用时长逐渐加大,目前仅次于腾讯系,这就引起了腾讯的紧张,尤其抖音诞生之后,快速占领市场,腾讯的微视等产品偏于疲软,基本上无力抵抗抖音进攻。

王超认为,竞争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在市场规则范围之内。不过,如果腾讯的竞争超越了市场规则的范围,以一己之力设置移动互联网竞争的局面,对整个行业尤其是一些初创企业并不利。要知道,微信已经拥有11亿人的日活,属于中国互联网底层基础设施。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应该设定竞争规则,保护创新,而不是腾讯。

此外,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反垄断法》还未公布施行。

周照峰指出,新版《反垄断法》中对平台经济的守法责任特意强调。现在国家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监管收紧,整体风向对抖音有利,但是不能滥用权利,把有利变成不利。这一案子在行业里具有标杆意义,审理过程和标准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必须要做实。

(本刊记者沈思涵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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