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人社局今天通报
自今年3月1日
《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施行以来
截至10月底
全市补充工伤保险缴费单位63064家
缴费人数127.3万人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勇:9月份,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中间平台系统,与省社保集中信息系统,承办机构偿付系统顺利对接后,首批42人申领补充工伤保险待遇110.3万元,已经拨付到位。
记者还了解到,近期,南昌市还将出台《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服务项目承办机构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确保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还将针对现存的支付问题进行优化完善,并加快待遇支付。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勇:目前正在和省市税务部门对接,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年缴费改为按月缴费,持续优化待遇支付流程,确保待遇支付准确及时,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都市现场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照工伤保险三大目录扣除后的剩余部分,可以按照50%-70%的比例由承办机构给付,减轻了工伤职工的自费负担。
王先生,是南昌市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职工,今年7月,他在施工过程中不慎被螺丝刀击中眼部受伤,治疗过程中花费医疗费三万两千多元。
由于企业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王先生此次工伤保险三大目录外的合规医疗费用,由补充工伤保险资金按70%的报销比例,支付目录外医疗费7704.2元、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补助1400元。在工伤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的双重保障下,王某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88%。
王先生:没有补充工伤保险,我跟公司要承担一万多块钱,但现在有了补充工伤保险,我和公司只要承担两千多块钱,对个人,对企业还是多了一份保障。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勇介绍,《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中,参保范围共分两类人员:除了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所有参保人员,还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不清晰的超龄人员、在校实习生见习生、村社区“两委”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六类特定人员。截至10月底,南昌市六类特定人群参保人数达到223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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