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高等法院11月19日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进行宣判,包括戴耀廷、黄之锋在内的45名反中乱港分子将面临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的刑期。此案是香港回归祖国以来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对日后类似案件的判决和量刑具有高度参考作用与价值,并对其他任何企图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繁荣稳定行为的人和势力形成强大震慑。它清楚地展示了,香港国安法就是一条红线,任何试图越过这条线的人都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本案宣判后,个别西方国家出来说三道四,美国国务院还发表声明公然为反中乱港分子开脱,称他们是“和平参与政治活动”,并威胁正在对“多名香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不妨看看被判罪的45人都干了什么,是否真像它们说的那样无辜?
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10年的戴耀廷是“35+颠覆政权案”的主脑及推手,他提出所谓“35+”计划、“揽炒十步”,妄图制造香港宪制危机,煽动香港社会街头暴乱。而黄之锋鼓动组织反中乱港分子围攻香港警察总部,还曾跑到美国国会去“作证”,煽动美国制裁香港。邹家成、何桂蓝都是曾试图瘫痪香港特区政府的所谓“揽炒”派,邹家成狂妄地宣称要“揽炒到底”,何桂蓝还曾在《洛杉矶时报》撰文宣称在立法会否决所有提案“会对北京造成噩梦”。他们对制造香港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有明确目标,相关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对他们的审判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些外部势力自本案审理之初就虎视眈眈,不停抹黑司法机构、执法部门,企图干扰法庭独立审判。为什么它们反应这么激烈?一是证明它们过去在香港确实有“触角”;二是随着这些触角一个个被切断,它们难以再实质性干涉香港事务,只能依靠舆论恐吓手段。而香港律政司及执法人员并没有被它们的恐吓吓倒,依然秉持专业,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作出判决。这彰显了司法正义,向社会传递出依法治港的信息,也凸显香港特区法院系统的独立性。
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并企图逃脱法律制裁。我们注意到,一些西方媒体在本案宣判后指责香港“司法不公”,甚至宣称这些行为“在一个尊重人权的地方不会被视为犯罪”。这种双标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
人们看到,2020年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施行以后,“港独”分子的嚣张气焰明显被打下来了,曾经那些妄图分裂国家、用暴力和混乱给香港蒙上阴影的人,如今要么销声匿迹,要么公开“退群”。香港社会稳定,秩序恢复,随之而来的是社会信心的提升,营商环境也得到极大改善。
今年国庆节,我们看到香港的大街小巷都插满了鲜艳的国旗和区旗,迎风招展,这是由治及兴的新气象。有理由相信,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香港,在未来一定会更加闪耀。(本文系《环球时报》锐评,原题为:45名“港独”被判刑,个别国家怎么急了?)
编辑:施予
校对:张丽媛
审核:张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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