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两人!北京通州森林公安严打危害鸟类资源违法犯罪

刑拘两人!北京通州森林公安严打危害鸟类资源违法犯罪
2024年05月23日 18:42 环球网

来源:法治日报

5月18日下午,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北京通州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的民警和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将7只被解救的野生鸟类放飞。重获自由的小鸟们将很快回归到迁徙的大部队中。

据悉,自“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开展以来,森林公安大队针对辖区候鸟过境情况,制定专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危害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民警成功解救野生鸟类17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只。

5月16日,森林公安大队接线索举报称,在西集某农贸集市,有人涉嫌非法售卖野生鸟类。经工作,17日18时许,民警在村民郑某家中查获野生鸟类11只,现场查获用于非法狩猎的工具2件。嫌疑人郑某(男,38岁)如实向民警供述了其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行为。

据郑某供述,其从小就喜欢鸟类,2023年开始在农村大集购买野生鸟类用于观赏把玩。一段时间后,郑某发现自己家周边林地内野生鸟类不仅数量多,还出现了自己没见过的品种,于是就萌生了猎捕的想法。2024年3月,在购买了粘网、诱捕笼等工具后,他开始在其房屋南侧林地内悬挂拍笼,进行非法狩猎活动。

民警查获的11只野生鸟类中,有两只画眉和两只蓝喉歌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包含煤山雀、黄雀、黄腹山雀和斑鸠在内的7只鸟类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郑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检查确认,11只鸟类中,7只符合放生条件的已进行放生,另外4只需到救护中心接受进一步救助。

5月7日,森林公安大队联合徐辛庄派出所在对辖区某集市进行检查时,获悉有人疑似售卖野生鸟类。当日中午,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在宋庄镇某村村民王某(男,67岁)家中查获野生鸟类6只,用于捕鸟的拍笼4个。经鉴定,6只野生鸟类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6只野生鸟类已送至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民警提示,野生动物属于国家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违法狩猎野生动物会严重损害生态平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捕猎、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查获将受到法律严惩。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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