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网
近日铁西区人民法院
对一起窃水案件一审宣判
被告人范某某
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
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2月,沈阳水务稽查支队一大队在位于铁西区齐贤南街105号的华兴浴池开展用水检查时,发现该浴池正在用一根40毫米的管线往浴池水箱里注水,并且该管线用水未通过水表计量。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该浴池经营者范某某通过私接管线绕过水表的方式用水。依据《沈阳市城市供用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用户的用水行为构成窃水。随后,稽查人员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因涉嫌盗窃,铁西公安分局决定对该用户进行立案侦查。
2024年5月28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6月,法院下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范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这是沈阳水务稽查支队2024年第一起依法追究窃水者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此举对社会上出现的个别窃水行为形成极大的震慑力。
下一步,沈阳水务稽查支队将对洗浴洗车、餐饮娱乐、园林绿化、基建工地等重点用水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窃水力度和典型窃水案例的曝光,打造和谐有序的用水环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水是商品,用水缴费,窃水违法”的良好氛围。
来源:沈报全媒体记者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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