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刘燕 窦文彬
10月27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海事法院、中国港口协会内河分会、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南京分院(长三角海法研究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南京举办,本次年会主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海事法治的创新发展”。
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港口协会内河港口分会常务副会长陈冬元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等出席会议;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花玉军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彬主持开幕式。
周继业指出,研究会成立以来,始终立足江苏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主动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汇聚省内外海商法学领域人才资源,围绕海事法律前沿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在繁荣海商法学研究、服务海事法治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省法学会对海商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周继业就进一步做好研究会工作强调,要坚持政治建会,推动海商法学研究立场更加坚定,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海商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学术强会,推动海商法学研究内容更加精准,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深化研究、聚焦省委部署要求深化研究,紧扣海洋产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着力推动海商法学研究成果转化。要坚持科学治会,推动海商法学研究会工作更加规范,一体推进研究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研究会桥梁纽带作用,促推海商法职业共同体建设,着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努力培养一支对国家忠诚、对业务专精的涉外海商法理论研究人才队伍。
陈冬元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实施30余年来,我国航运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海事案件受理数量也位居世界前列,需要海商法学研究会在资政建言、舆论引导、研究与实践等方面多做贡献,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交通强国、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内河港口分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法治港口建设,充分发挥分会沟通政企、服务行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和呼吁内河港口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思维,推动内河港口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下一步,内河港口分会将以实际行动和创新举措,努力推进法治港口建设,共同研究海商法涉及内河港航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帮助港航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积极助力“良法善治”在内河港口行业落地生根、不断壮大。
花玉军总结了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海商法学研究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夯实海商法学研究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及时掌握国际海事法治动态和前沿成果,运用法治智慧发出中国声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二要紧扣实践需求,提升海商法学研究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聚焦大局,加强对水上运输、国际物流规则、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切实转化为服务保障大局的具体举措。及时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进程,积极组织专题研讨和调研。落实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法律研究,丰富涉外法治工具箱。三要深化自身建设,更好发挥研究会平台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研究会内部机制建设,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范围,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横向交流和互助协作。进一步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同堂培训、联合培训,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创新,为我省乃至全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储备更多新生力量。
研讨会期间,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江苏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燕品,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霍政欣,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副教授邢胜伟,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广,南京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蕴,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海事法治护航水运新质生产力发展、涉外法律风险及司法应对、智能船舶建造及国际监管规则、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与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航运仲裁机构、推进涉外法治高质量发展等问题做主旨报告。
孙辙宣读《关于表彰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优秀论文的决定》,会议为优秀论文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与会代表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海事法治的机遇与挑战”和“海事法治实务问题研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谭筱清作会议小结。会议还改选了研究会秘书长和部分常务理事。
省法学会、省法院、省检察院、中国港口协会内河港口分会、江苏海事局、南京仲裁委员会及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天津、青岛、上海、厦门等海事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科研院校,以及部分港航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14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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