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倪浩】11月7日下午,商务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有媒体提问时称,近日,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问这一《办法》的出台对我国吸引外资有何作用?商务部将如何贯彻落实《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引资稳资力度的决策部署,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以坚持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防范化解风险为原则,修订《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新规定,自12月2日起施行新的办法,降低了战略投资门槛,拓宽了投资渠道。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是增加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二是适当放宽外国投资者境外资产要求;三是增加要约收购的投资方式,对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跨境换股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四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取消定向发行方式的持股比例要求,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今后证券市场有关规定对锁定期有新要求,则需要符合新规。
何咏前说,这些开放举措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外资投向上市公司,有利于推动我国相关产业发展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新的《办法》构建了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在稳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可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举办培训、组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方式,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商协会加强宣传解读,与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一道,切实保障新规尽快落地实施。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