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若】校园暴力在岛内长久以来成为社会的一大关注点。本月初,台中市于今年3月发生的一起师生冲突案被曝光,如何平衡未成年人保护与处理校园暴力,在岛内引起热议。
学生打老师被报警带走
据台湾《中国时报》12月3日报道,该事件发生在今年3月。事件中,台中市一所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与体育老师发生冲突,这名学生用安全棒球球棒击打老师,导致老师左侧大腿红肿挫伤。之后,该名教师报警,警察进入校园带走涉事学生到派出所做笔录。这起事件由台中市议员李中本月2日在市议会披露,他提到这名学生被警察带走时,没有其他老师或家长陪同。
涉事学生家长称,孩子目前正在接受心理咨询,并已经在少年法庭上主动道歉。据报道,校方称事件发生后,6月21日少年保护庭介入处理,开庭时校长全程陪同师生出庭,学生当时道歉,师生达成和解,法院判定结案。但在7月25日,家长又向学校申请调查该教师是否有“不当管教”,校方受理后进行调查,10月出台的结果报告认为“不当管教”的说法“不成立”,老师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李中称,该报告引起家长的不满,于11月2日向他投诉。
台中市长卢秀燕得知事件之后表示,要求当地教育局重办事件,一周内要有处罚结果,并表示该教师属于“不适任”。台中市警局称,当时做完笔录后,学生家长到派出所向老师解释,老师决定不起诉。至于带走学生的两名警察分别遭申诫1次,已自请调职。
校长在3日的说明会上表示,学生打了老师之后,第二天道歉时态度不佳,老师这才报警,警察到场之后学生才改口道歉。不过,老师明确表示没有要求起诉学生,但警方认为按照流程应带走学生做笔录,到校时也没提前通报学校。据了解,校方之后告知家长,家长随后到警察局会合。校长坦言,校方确有处理疏失。
教师团体和家长声援老师
然而,该事件被曝光后,岛内基层教师表达了严重不满,认为被打的人反成被处罚的人。据《联合报》4日报道,岛内教师组织“全教总”表示,台中市政府应查明师生冲突,而非直接贴标签,“不适任教师”的认定有相关法令规范的调查程序,不应因教师在师生冲突时报警,学校、警政处理程序错误,就需要教师承揽一切过错与指责。“国教行动联盟”则提到,教师不会轻易诉诸法律,通常在所有管教无法奏效的情况下,才使用这种不得已的手段。台中市教师职业工会表示,教师管教权遭严重限缩,“动辄得咎”,导致多数教师不敢管,该组织认为,师生冲突需要师生共同面对。
据《中国时报》报道,在3日的校方说明会上,有不少其他学生的家长到场,制作横幅声援事件中的老师。有家长写道:“反暴力,打老师就是不对。”有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三年级,学校、校长努力办学大家有目共睹,这次事件力挺学校。也有家长说,学校勇于面对承担责任应该给予肯定,且事件不能单纯批评学校,教育小孩,家长也要负起一半责任。
3日,卢秀燕向老师道歉,承认“不适任”的话因没有了解前因后果,“说得太快了,太早下结论”。不过她说,执法者应认知“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警察要带走他做笔录,须有法定监护人或家长陪同。卢秀燕强调,市政府会制定出规范流程,针对这类特殊状况,要求学校与警方遵守与执行。
台“教育部”3日晚称,基于尊重“校园自治”,警察未经校方同意不能入校;如要侦办校园内刑事案件,进入校园前须知会校方,取得校方同意后才能入校,且要有校方人员陪同。
台湾“人本教育基金会”4日表示,此事件其实可以看做两部分,分别为“师生事件”和“警察事件”。在“警察事件”中,台中市政府应严正处理相关越权行为。至于“师生事件”,目前有许多事实待查清,应尽快公平调查真相。该基金会认为,卢秀燕2日对“警察事件”的震怒,于法有理有据。
暴力低龄化趋势
目前,岛内校园暴力出现低龄化趋势。根据台“教育部”的调查,2023年“校园暴力与偏差行为事件”高达27511件,“管教冲突”高达4582件。其中,小学“暴力与偏差行为事件”为9370件,占各教育阶段总数的34%;小学“管教冲突事件”2053件,占各教育阶段总数的44.8%。
据台湾《远见》杂志4日报道,台北市议员曾献莹3日透露,该市教师遭学生暴力案从2019年到2022年最少1件、最多5件,增至去年的18件,今年前三个月就有12件,多为学生不服管教或情绪失控所致。台中市近年校园暴力事件通报数也增加,今年至12月3日共有17件。虽然对于警察进入校园执法有相关机制,但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哪些事项校方可同意,哪些可拒绝或不应报警处理,并无统一规定,将讨论制定新的规范流程。
台南市教师许凯恩4日撰文称,警方与校方在程序中有瑕疵,但法律制裁不只是社会的最低标准,更是学校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学生出现暴力行为而制止无效后,老师们一筹莫展、束手无策,何以为继?”台湾联合新闻网4日称,孔子言“因材施教”,在现今校园师生关系紧张之际,尽快建立校园冲突处理流程制度乃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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