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吴昌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联合镇司法所、综治办、林业站和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三起排除妨害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黄某与苏某、罗某、陆某三人本是田东县祥周镇布兵村的村民。2022年3月,黄某到合龙坡开荒种植桉树,一家人起早贪黑,本想着树木成材了可以有个好收成,没想到同组的苏某等三人却称已于2010年10月办理了该地的林权证,黄某侵占了他们的林地,不许其再继续种植。黄某则称是小组同意其去开荒种植的,不同意退出。双方为此各执一词,恶语相向,原来的近邻也变成了陌路。
村民小组了解情况后,马上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核实合龙坡的经营情况。经开会确认,该林地未曾分配给任何农户,苏某等三人也从未经营管理过该地,会议同意黄某一户在“合龙坡”开荒承包经营,承包费交给小组集体所有。苏某等三人则不同意,称其是在2009年8月布兵村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后,依法取得的林权证,不同意村民会议决定。双方为此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都因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告终。村民小组无奈只能向法院起诉撤销苏某等三人的林权证。
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村民小组的起诉由于超过法定期限,被依法驳回。至此,事情又回到了原点,争议的林地问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黄某一家种植的林地因为纠纷也没有继续养护,收成更是遥遥无望。苏某等三人则要求黄某尽快将林地返还,赔偿他们的损失,否则将向法院起诉,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今年10月,苏某三人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退还侵占的林地并赔偿经济损失。
承办该案的民事审判庭法官认为,如果不能尽快妥善解决这起纠纷,很可能会使双方的矛盾扩大,影响生产生活和邻里团结。于是,在详细了解案件的情况和症结后,与镇司法所、综治办、林业站、村民小组、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合龙坡实地走访、现场勘查,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后,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出发,提出了以租赁继续经营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义务。至此,三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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