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方家举 莫积斌
近年来,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厚植民族团结沃土,深入挖掘瑶族优秀传统文化,并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维护社会稳定、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探索出将瑶族石牌律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融合村规民约 深化村民自治
石牌律是金秀瑶族群众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共同订立规约,镌刻在石牌上,警示瑶族群众共同遵守的石牌文书。进入新时代,金秀瑶族村寨与时俱进,在旧石牌律的基础上,将法律法规融入村规民约,形成“新石牌律”,通过石牌会、盟誓等方式调解群众矛盾纠纷。
今年6月10日23时,辖区网格员黄金丽打电话报警,称长垌乡平道村村民庞某醉酒后殴打妻子冯某。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联系当地的“瑶老同”一起前往调解。因双方都是瑶族群众,民警随即按“新石牌律”中的涉法条文向庞某进行讲解,告知其行为不但对妻子造成人身伤害,而且涉嫌违法;“瑶老同”则结合石牌律上的“和为贵”“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等条文,向他们讲解夫妻恩爱的重要性以及酒后闹事的危害性,希望庞某改正错误。经过民警和“瑶老同”的调解劝导,双方表示今后会多沟通多交流,和睦相处。
目前,金秀县围绕“新石牌律”搭建了“三级调解”新调处机制:一级调解充分发挥网格员排查的作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交由村党支部快速介入;二级调解由“族老”“瑶老同”“泰玛”(意为“兄弟”)及时介入调处,避免矛盾激化诱发新问题,按照程序处置化解到位;三级调解则由“新石牌律”工作小组和部门协调联动,采用“1+N”村民自治议事程序,以村党支部书记为基础的“代仗”(意为“判事”)团,联合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三级调解”,金秀县推动村民自治,让群众真正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治理体系 化解矛盾纠纷
为充分激活乡土调解资源,金秀县委政法委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通过“代仗”“舍棱”(意为“调解”)“泰玛”团等村民自治力量,开展民族地区基层治理工作。
2024年清明节期间,六巷乡青山村吃水冲屯黄某在扫墓时发现同村余某种植的桉树过于靠近自家祖坟。考虑到桉树长大会遮挡祖坟,黄某将余某种植的3株桉树苗拔掉。余某发现桉树苗被拔后,一气之下将黄某祖坟上用于垒坟的几块大石头破坏扒走,由此引发纠纷。
协商未果,黄某起诉至金秀县法院,请求判决余某赔偿修缮祖坟等各项费用共计3950元,并赔礼道歉。
接到起诉材料后,主办法官经过分析,决定以“诉前联调+族老助力”的方式进行诉前调解,于是驱车来到青山村吃水冲屯,与双方当事人、司法所所长以及族老见面。
在充分了解和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法官指出了双方的过错,并从法律角度分析此纠纷给双方带来的成本。慢慢地,双方对立的情绪有所缓和,法官和司法所所长、族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民风民俗,以石牌律“和为贵”为主线,耐心开导黄某和余某。紧接着,法官和司法所所长、族老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向两人释法说理。
经过40分钟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余某给付黄某修缮等费用共880元。在现场人员的见证下,余某和黄某握手言和。
2020年以来,金秀县通过民间调解员“瑶老同”“泰玛”出面化解矛盾纠纷300多件,成功率达96%,实现“小事不出寨,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有效推动自治、法治、德治建设。
创新治理模式 促进新型德治
“我今天很高兴,又领到积分兑换的礼品了。”9月30日,长垌乡滴水村滴水屯的全玉坤、李桂英等人领到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爱心超市的洗衣液后高兴地说。
自2022年8月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以来,滴水村的村民积极参与“挣积分”活动,规范言行,促进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在金秀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瑶山各村寨推陈出新,采取“新石牌律+积分制”激励模式,推进乡村移风易俗,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激励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人居环境治理以及村务管理、公益事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县通过“参管理、攒积分、获奖励”的方法,增进群众对遵守道德与法律、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认同,实现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使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近年来,金秀县先后四次获评信访工作“三无县”,三次获评“建设平安广西先进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