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个“跑腿”送孩子上学?有“创意”但不现实

叫个“跑腿”送孩子上学?有“创意”但不现实
2024年12月29日 12:37 环球网

来源:央视网

“太冷了不想起床,叫个跑腿送孩子上学吧!”

近日,社交平台上出现了家长下单请“跑腿”、“闪送”送孩子上学的内容,引发网友热议。不少家长分享这样的消费经历,个别家长还发帖称骑手服务有平台作保证,送孩子到校后还会拍照发给父母,“可以说非常负责”。

安全怎么保障?平台允许吗?面对网友们的疑问,多家提供跑腿服务的平台此前接受采访时曾明确回复:人不在可配送物品范围内。

“真就这么懒吗?”不少人质疑,这些家长的做法对孩子的安全不负责任,也给骑手带来了额外的负担。近日,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有平台保障不担心”

社交平台上,有不少以骑手或家长视角拍摄的“跑腿送孩子上学”视频,评论区也有很多网友分享自己的经历,有的甚至附上了订单截图和骑手接孩子的现场照片。

至于消费的动机是什么,众位家长众说纷纭。

家住河南的郑女士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谈道,由于工作繁忙,有时候通宵熬夜之后实在没有精力早晨6、7点出门送孩子,因此她有过几次请跑腿小哥帮忙接送孩子的经历。

“态度挺好的,把孩子安全送到校了还会拍照片视频给我,比我们当家长的还负责。”至于安全问题,郑女士认为家离学校不远,手机上也有“配送进度”,认准正规平台即可。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成都本地家长告诉记者,去年9月,清晨突降大雨导致堵车,骑手骑着电动车带孩子冲出车流、准时到校,当时觉得很方便,“但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

此前有媒体进行过调查,在某跑腿平台下了一个“送货”单,起点为自己家,终点为附近小学,注明“送孩子到学校补课”。平台显示,配送费需12元。不到3分钟有骑手接单,骑手还打电话确认孩子是否准备好。

也有不少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宁愿请假不去,都不会让陌生人接送小孩,他们认为,骑手接的单都有时间限制,车速太快,不安全。

人不在可配送范围内

小孩安全问题难以保障

记者在某跑腿平台下单页面看到,可配送物品类型分为食品、文件、日用品、服饰、数码、生鲜、蛋糕、鲜花、快递、钥匙、药品、其他等12类。该平台同时提醒:“不建议委托配送实际价值高于5000元的贵重物品;建议使用保价服务;如未使用保价服务,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该笔配送服务费的5倍且最高赔付200元。”

12月27日,记者致电了一家跑腿公司的客服,对方表示,“骑手提供的是配送服务,想让骑手帮忙送孩子是不太行的。”此外,另外几家知名跑腿平台的客服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人不在可配送物品范围内。

但有平台客服回复,尽管明文规定骑手不能接送人,但可能存在骑手私自接单的情况,建议家长慎重下单。

跑腿小哥私自接单

可构成非法营运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跑腿配送服务的范围只是物品,并不包括人,而接送孩子上学,显然超出了跑腿业务范围。

跑腿小哥私自接单接送孩子上下学还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记者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他表示,从法律层面看,如跑腿接送孩子上学,属于交通运输,而《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故此,跑腿接送孩子上学,很明显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跑腿此举是反其道而行之,于法不容,构成非法营运。

赵良善介绍,私人从事非法营运,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接送过程中造成孩子丢失或者小孩伤亡,骑手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还需要向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纵观社交平台家长们的经历和反馈,跑腿相关行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尚不构成犯罪,但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跑腿加以行政处罚。

赵良善呼吁,首先,由于孩子无风险识别和反抗能力,加之“跑腿”均属于陌生人,很容易诱发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孩子被人诱拐、孩子走丢。其次,“跑腿”通常只有一个头盔,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再者,针对接送孩子,在平台下单时又无法进行保价,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出现事故,孩子的赔偿也将遭遇梗阻。

“一个敢叫,一个敢接”

杜绝风险,多方都要自觉

从商业模式上说,在中国,接送小孩,责任太大了,真有点什么事,骑手、平台都承担不起责任。而且请人接送孩子的价格并不便宜,两公里左右的距离要十几元配送费,一次两次还好,如果一个月22天、每天两趟都如此,每月也需不少钱。因此,短时间内,这不可能成为一种商业上的常态。

但这个事情带来的思考,却在商业之外。

有人打牌三缺一,叫了一份外卖,带上配送员四人一起打麻将,其乐融融;还有人车陷进了坑里,叫了十份外卖,让配送员们一起合力抬车,外卖就作为酬劳回报给他们......当然,社交平台上的这些,很可能只是段子,但理论上也确实可行。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外卖骑手、滴滴司机等职业都有着较大的自由度,他们可以随时下线,在骑手、网约车司机工作之外,接受另外一份人与人之间的劳务合同。那么,该如何看待这种零散、多样的劳务需求呢?

骑手、网约车司机既然是自由的,在平台工作之外,作为自然人,是有权利和人缔约,履行一份劳务合同的。但这在实际操作中会很难,因为涉及契约的可靠性以及各种法律管制。比如,双方先说好了送孩子,到了中途,骑手要求加价,这个性质就很严重。再比如网约车接到一个单子,结果乘客不上车,让帮忙送几箱牛奶或西瓜,这也涉嫌违规。

从历史经验看,只有个体愿意承担责任,法律认可、保护个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市场才能更有活力,社会才能更有活力。如果管制太多,很多商业活动一开始就不会发生,自然也不会有后续的改进,乃至成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所以,对于请“跑腿”送孩子上学,平台当然会拒绝这些需求,但作为自然人,骑手、网约车司机是可以达成这种劳务合约的,双方风险自担,没人有权力禁止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风险始终存在,临时叫“跑腿”帮忙的办法不乏“创意”,但不现实。孩子的人身安全大于一切,谨慎点总是不会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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