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农民企业家被查多月仍原因不明,债权人呼吁弄清事实真相

郴州一农民企业家被查多月仍原因不明,债权人呼吁弄清事实真相
2023年03月14日 15:44 陈勇评论

湖南天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天沅化工)位于郴州市宜章县。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总资产3亿元人民币。主要生产液氨、碳酸氢氨、氨水、复产二氧化碳等,是湖南省为数不多的基础化工生产企业之一。产品畅销广东、广西、湖南、江西四省,年产值近3亿元,解决就业400多人,年上交税费2000多万元,曾是郴州市的龙头企业和纳税大户。

近日,郴州多位商界、政界、法律界知情人士向《陈勇评论》反映,天沅化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红校,一位农民企业家被股东举报,自2022年11月1日被资兴市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至今4个多月的时间音讯全无。

知情人介绍,黄红校因被合作股东举报其涉贷款诈骗、黑恶势力、受贿、职务侵占、煤矿事故等问题而遭到警方的调查。从2022年3月开始一直被有关部门传讯约谈。

较早接触案情的湖南悦凌(郴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斌向《陈勇评论》直言,黄红校的案子实际上是一起股权纠纷案,是非正常因素的介入才导致出现了目前这样的状况。

当地政界几位不愿公开身份的知情人强调,根据他们对企业和黄红校本人多年的了解,对方举报是有目的性的。很多认识黄红校的企业家感叹道,作为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来说,能达到今天的成就实属不易。在各级党委政府一再强调为企业和企业家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当下,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在是有种无力无助之感。

根据了解,天沅化工的前身是原广州军区氮肥厂,始建于1969年,1979年转为地方管理,更名为湖南省湘南氮肥厂。2006年5月宜章县政府决定改制,由黄红校个人出资3600万元收购,将湘南氮肥厂更名为湖南天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黄红校原本是宜章县梅田镇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梅田镇蕴藏较为丰富的原煤,黄红校凭借着老实厚道的品性积累了一点资本,逐渐摸到一些门道之后,合伙开办小煤窑创业起家,发展壮大后在宜章县梅田镇发起成立兴意煤业,之后收购了湘南氮肥厂。

“交友不慎,引狼入室,导致了今天的被动。”

这是郴州当地政府主管经济工作部门一位负责人对黄红校的评价。但是,这位负责人又补充道,黄红校个人的良好品性也是有口皆碑的,“坚韧、诚实,守法,负责任,起早贪黑,没日没夜。”

或许正是因为黄红校作为企业经营者的一些先天不足,才导致今天出现的困境。而这一切,皆源于当时宜章县脱离实际,对产业形势严重误判,仓促上马的所谓“5080”工程。

湖南天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黄红校

2012年,宜章县委县政府作出打造煤化工基地的决策,提出宏伟的“5080”煤化工项目(即将天沅化工与宜章新山达化肥有限公司合并,将11家私营小煤矿整合为1家作为原料基地,建成年产5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生产线),此项目上报到郴州市政府,得到了市里的支持与首肯,被郴州市列为当年全市七大经济项目建设之首。

黄红校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鼓动下,响应号召,接纳了“5080”煤化工项目的建设,满怀信心地全力推进。 县委、县政府也加大力度推动相关部门下达支持该项目建设的文件。

“5080”煤化工项目很快获得了立项批文和多家国有银行关于支持宜章县实施“5080”煤化工项目建设贷款授信总额近100亿元的文函。

在这种高歌猛进的形势下,黄红校为迎合政府的工作节奏要求,在贷款未到位的情况下,启动了“5080”项目的实施,黄红校拿着“5080”煤化工的批文及四大银行的授信函,找民间融资数亿元并购了山达化肥厂和11个小煤矿。

两年后,由于全国煤化工产能过剩,国家对此类项目限制发展,近百亿的银行授信被取消。加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变动调整,致使“5080”煤化工项目夭折,煤矿随着也陆续关停。

原本计划等银行贷款到位之后再偿还民间借贷的黄红校由此背上巨额债务,也从此走上了漫长的无边无际的还债之路,昔日腰缠上亿满脸春风的黄红校,转眼间就跌入了万丈深渊。

在这种巨大的压力之下,黄红校并没有放弃。他一边要应付众多的讨债债主,一边还要想办法组织资金保证天沅化工的生产运转,于2019年1月组建成立“坤泰化工”,引进当地老板和宜章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技改和经营。但是,由于企业负债重,投资者资金有限,企业仍然没有走出困境。

无奈之下,黄红校与曹某、王某等人商量合作方案,由曹某、王某等人出资2亿元人民币,收购坤泰化工部分股权并同时解决天沅化工历史债务1.268亿元。

然而,曹某、王某等人进入坤泰化工后,仅出资7556.56万元购买股权和利息款,在没有完全履行出资合同的情况下,把持了坤泰化工的生产经营权,却对解决历史遗留债务的1.268亿元迟迟没有兑现到位,对企业运行的正常需要资金也未投入,致使生产中环保、安全等方面存在许多隐患。

黄红校多次催促曹某、王某等人按合同将资金兑现到位,曹某、王某等人不予理睬,加之市、县有关部门多次约谈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企业于2022年7月6日被迫停产。由此,黄红校与曹某、王某等人矛盾不断加深。

位于郴州市宜章县的湖南天沅化工公司

一位律师透露,在此期间,宜章县有关负责人以协调为名,要求黄红校向曹某、王某等人移交了企业公章等手续,但没有变更股权登记。不是股东的曹某、王某等人实际控制了天沅化工和坤泰化工的经营权,黄红校原来的企业运营班底被全部清空。

曹某、王某还企图强行接管黄红校在梅田镇的煤矿,为此还发生了几次冲突,但对方最终没有得逞。

“黄红校此时被查,不排除是黄某、王某等人在背后积极运作的结果。其目的就是想侵占黄红校的资产。”这位律师分析道。一位当地政府人士向《陈勇评论》说:“黄红校就是一个受害者。”

债权人孙某在发给郴州市有关部门的一份函件中写到:

“相信所有看到一线希望的债权人都会和我一样为自己的借款偿还无望而恐慌。从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更客观公正的处理天沅化工、黄红校的问题,也为避免债权人群体事件的发生,我以债权人的身份对天沅化工、黄红校的问题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

孙某写到:

“对于黄红校被指控的几个问题。据我了解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是牵强附会,甚至是有目的有意找茬。我国的改革开放,民营企业的兴起的初级阶段,难免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也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些问题都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建全得到完善解决。历史的问题要用历史辩证观来的看待,来处理,而不能被人利用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与黄红校相识近二十年了。尽管我为5080煤化工项目借出了我的绝大部分资金,到现在仍血本无归,遭受财产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害,但我还是认为黄红校是一个有事业心的、为人处事有底线的农民企业家。

因为他在同样遭受到财产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在天沅化工九死一生的情况下,仍然千方百计、绞尽脑汁救活天沅化工,并通过不懈努力,天沅化工于2021年5月恢复生产,让债权人看到了希望。

建议尽快解除黄红校的关押留置。黄红校的问题应是属于民营企业发展中普通性的历史问题。即使这些历史问题一时不便定论,也可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让他出来主导天沅化工的正常生产经营,解决企业的租赁经营方面的矛盾,并对偿还我们债权人债务有个合理交待和处理办法。”

尽管和黄红校从不相识,从未谋面,但从众人的讲述中,《陈勇评论》还是得出了一个关于黄红校的基本画像:“草根出身,依靠吃苦耐劳完成了原始积累,但由于缺乏企业风险管理意识,盲目举债,交友不慎,致使命运发生转折。其后在寻找合作伙伴的过程中再次误判失利,导致出现今日的被动局面。”

省、市、县各级领导经常考察天沅化工公司

《陈勇评论》认为,由于黄红校的企业具有典型的家族企业的特征,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地会出现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这也是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特点。

如果出现问题,首先应该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性质,如果的确涉及犯罪,受到法律制裁无可厚非。如果所涉问题是在罪与非罪之间的模糊地带,那就应该尽力包容、帮扶,支持企业走上合规合法经营的道路。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2266名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被变更强制措施。

2023年2月至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案件范围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及其亲属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的五类案件。

其中就包括涉及民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的案件;民营企业家被逮捕后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涉及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办理超期或者久拖不结,申请监督的案件。

两高强调: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公安部强调:要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发现错拘错捕等执法问题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依法纠错;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

黄红校究竟有没有问题?有多大的问题?郴州当地有部门应该尽快查明事实,还原真相,如果确实没有问题,应该尽快还黄红校本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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