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西南某省出台了《关于推动建材产业稳增长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内容相当全面,不少更是十分熟悉,有点老生常谈。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探索设立压减水泥行业过剩产能专项基金,利用市场化手段整合企业产权或经营权,压减退出过剩产能和低效产能,提高生产集中度。
而早在2016年5月国办下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在国办文件中就提出,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企业和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在主管部门对文件专门解读中就指出,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和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安置好企业员工。具体收费标准和资金管理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指导当地企业制定。
也就是说,早在8年前,国家就明确由省级政府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企业和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并相应制订具体收费标准和资金管理办法。
时至2024年,地方还在拟下达意见,探索设立压减水泥行业过剩产能专项基金。好奇地问一下,何时才能探索完并建立相关办法?
不过,话得说回来,单说该省也不太公平,因为所有地方似乎都没探索出设立压减水泥行业过剩产能专项基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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