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顶公共给排水管道漏水,导致家里漏水快两月,柜子潮了、瓷砖裂了,可还是没人管。”11月14日,官渡区政府宿舍A栋居民朱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遭遇的麻烦事。
就朱女士的诉求,记者联系上该小区物业。物业方表示,小区1997年建成投用,物业费收支基本持平,无多余资金用于室内或公共管道漏水维修。

朱女士介绍,家中漏水问题出现在两个月前,初期仅是屋顶轻微渗水,如今已发展到水流不止的程度。“尤其是楼上住户一洗澡,屋顶扣板、灯泡周边就开始漏水,墙面和阁楼全被打湿,漏下来的还是热水,带着热气。”
更让她糟心的是,近期漏水还出现了新变化,“开始流黑色的臭水,能闻到异味”。持续的漏水已对朱女士家的物品造成明显损坏:卧室木质柜子因长期受潮变形发霉,卫生间门口的瓷砖也因泡水开裂。“每天都要找盆桶接水,打扫四五次。晚上担心漏水泡坏电器睡不踏实,生活完全被打乱了。”朱女士说。
为解决漏水问题,她家买来补漏胶进行填补,但涂上后没什么效果。朱女士说,他们发现漏水点在卫生间的顶部,是一些公共给排水管道,不仅她家用,楼下也要用。“可能是时间久了,墙内埋管、公用水管或者太阳能热水管老化破损了,很多管道在扣板下面,得拆了才能进一步确认,但肯定不是我们家使用不当造成的。”朱女士说。

朱女士认为,这些管道不是她家单独使用,应视为公共管道。她一直按时交物业管理费,公用水管破损属于公共设施问题,理应由物业负责组织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然而,她找物业反映情况后,物业回复说这是“家里内部问题”,让她自己解决。她又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得到的回复也是“不管家里内部的事”。
“我交物业费就是希望物业能履行管理职责,现在出了问题却没人管,这合理吗?”朱女士认为,物业和相关部门以“内部问题”为由推脱责任,缺乏依据。
就朱女士的诉求,记者联系上该小区物业。物业方表示,这个小区1997年建成投用,住户共70户。经物业向官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得到回复:这个小区没有公共维修资金,没有费用用于维修。而且小区的物业费极低,每户每年仅交两三百元,物业费主要用于支付门卫工资、保洁费用,以及维修屋顶、电线等基础公共设施,年度收支基本持平,无多余资金用于室内或公共管道漏水维修。所以,对于朱女士家这样的情况,物业无法出资维修。“我家住在7楼,也出现过漏水,是自己掏了1万多元维修的。”物业方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
来源: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一审:资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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