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吴文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赵磊贪污、受贿一案,对赵磊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赵磊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追缴赵磊受贿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予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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