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郝宏军被判无期 曾长期在纪检系统任职,受贿近7500万元

“内鬼”郝宏军被判无期 曾长期在纪检系统任职,受贿近7500万元
2024年12月26日 22:25 成都商报

据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消息,当天,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郝宏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郝宏军曾长期在纪委系统任职,去年2月其被宣被查后,被指“毫无纪律意识”。

▲郝宏军一审获刑无期 图据最高人民法院

据最高人民法院26日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郝宏军利用担任辽宁省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大连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98万余元。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郝宏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郝宏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从重处罚情节。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1962年出生的郝宏军曾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此外,郝宏军还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多年。2016年前,郝宏军曾任抚顺市委常委、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16年6月,郝宏军来到大连任市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19年12月,郝宏军进入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任副书记。2020年1月,他开始担任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2年1月出任大连市政协主席。

2023年2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郝宏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郝宏军被“双开”。经查,郝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毫无纪律意识,大肆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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