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被邻居驾车撞击一年后死亡,邻居系实施报复,一审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高三学生被邻居驾车撞击一年后死亡,邻居系实施报复,一审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2026年01月05日 11:32 成都商报

2024年5月29日,距离高考约一周时间,江苏盐城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在骑电动车上学的路上,被邻居王某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击。张俊豪昏迷14个月后死亡。

1月5日,张俊豪妈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案已一审宣判,邻居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她称,王某某在事发后曾拨打报警电话,但彼时谎称是交通事故,未被认定自首;此前,王某某的代理律师称其事发时精神异常,相关意见未被法院采纳;王某某并未当庭上诉。

张俊豪妈妈说,在判决后,她计划去往殡仪馆,把这个结果告诉死去的儿子:“(对结果)还算满意,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孩子也回不来了。”

▲事发现场

记者同时从判决书了解到,法院认定,因鸡粪堆放问题,两家发生争执,伴有肢体冲突,王某某曾扬言让张俊豪“上不了大学”。两家因为地界问题又再次发生口角。王某某认为张家人多导致自己始终处于劣势,对此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

事发时,王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撞击前24秒平均车速为94km/h至95km/h。王某某称事发当天,看到未戴头盔的被害人张俊豪骑电动车上学,想到与张俊豪家的矛盾,遂决定实施报复。

据此前报道,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张俊豪家与王某某家曾有矛盾。据张俊豪妈妈描述,主要是两家老人吵架,谈不上大矛盾,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2024年春节,两家发生了一起纠纷,张俊豪与王某某均在现场,公安曾帮助调解。

▲栅栏左侧为王某某家,右侧为张俊豪家

她回忆,根据监控,事发当天,王某某驾驶轿车,看见了对向骑车的张俊豪后掉头,从后方将他撞倒在地。事发现场道路为双向六车道。事发后,王某某拨打报警电话,称发生了交通事故。

张俊豪一度从响水被转送至上海治疗,诊断为脑死亡,“我们家里人舍不得”。而后,张俊豪被转入康复医院,由父母照顾超10个月,2025年7月29日最终死亡。

2025年11月3日,该案在江苏响水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法院传票显示,案由为“故意杀人”。

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害人张俊豪父母的委托,指派胡胜利律师、李顺律师公益代理本案。代理人称,王某某认可故意伤害罪,不认可故意杀人罪,对量刑建议未提出异议。王某某称此前两家有多次矛盾,对于张俊豪家有报复想法。王某某辩护人提出事发时王某某精神出现异常,但相关鉴定显示无精神疾病。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王某某家中已无人居住。对于两家的纠纷,王某某家属曾称,如今已很难说清楚,都交由司法来决断。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编辑 张寻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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