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河北一名货车司机多次使用锡纸包裹ETC计费设备,屏蔽收费信号,在不到一年时间内累计逃费138次,骗逃高速通行费近5万元。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的一份判决显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该司机孟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图据图虫创意判决书显示,孟某出生于1977年,系河北省唐山市人。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孟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运车,多次从内蒙古锡尼镇站、棋盘井站及津晋塘沽收费站等地驶入高速公路,从河北承唐丰润站、丰南站、遵化南站等地驶出高速公路。
在途经河北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等地高速公路时,孟某通过使用锡纸包裹ETC计费设备、屏蔽收费信号的方式,逃避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经查,孟某累计逃费138次,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49520.46元。
案发后,孟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补缴了全部骗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2026年10月9日,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孟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孟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部补缴骗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罚。
法院同时指出,孟某确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经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调查评估,可以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2026年10月20日,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 包程立 审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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