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开新局丨数字政府建设不能缺失法治

数字政府开新局丨数字政府建设不能缺失法治
2022年09月19日 13:38 经济杂志

数字政府建设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包括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大家都知道新能源汽车,但是您知道“新能源人”吗?近期,“新能源人”的说法在网络上多了起来,意思就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人们每间隔一段时间就需要去核酸检测点做检测,以确保健康宝的显示天数符合进入公共场合的要求,让自己还能在外面愉快地玩耍或工作。因为像极了时不时就需要充电的新能源汽车,所以很多人戏称自己就是“新能源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核酸检测、健康宝、行程码等成了中国民众耳熟能详的词语:上午去检测,下午就能在健康宝看到更新状态;扫一扫二维码,很快就知道最近14天您去过哪些城市和省份,简捷高效。可以说,“新能源人”是公众对当前状态的一种调侃,透露着许多无奈,却也从侧面体现了我国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

数字让城市学会思考

数字政府是数字时代政府治理的新形态,其内在逻辑是以数字技术创新撬动政府治理变革,在优化公共服务过程中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创造。

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发展战略不断革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写进国家层面的文件中,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系列决策部署表明数字政府的建设思路逐渐明晰,且呈现出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公众需要的价值导向。

数字政府的本质是以数字技术重塑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供与公众价值期望相符的公共服务和产品。从已有研究看,数字政府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治理要素数字化和基于数字治理的整合,即将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实现政府治理结构从碎片走向整体,治理方式从信息化转向智能化;二是以人为中心的治理,强调实时、精准、前瞻的公共服务供给,这意味着数字政府注重解决需求侧的现实困境,在数据驱动模式下更加关注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构建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三是突出治理现代化的叙事主线,区别于电子政务的政府信息化逻辑,数字政府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出发点,致力于更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从而增强数字政府效能。

《中国数字政府发展研究报告(2021)》对全国31个省级和101个市级政府进行了数字政府发展指数评估。在省级数字政府发展指数评估结果中,上海位列全国第一,浙江、北京分列第二、第三名;在副省级城市中,深圳、杭州、广州、宁波排名前四;在省会城市中,杭州、广州、贵阳、福州、武汉进入数字政府发展的第一梯队。

杭州“城市大脑”是数字政府建设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6年4月,杭州成为全国首个探索城市大脑的城市。城市大脑是指由中枢、系统与平台、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等要素组成,以数据、算力、算法等为基础和支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全面、全程、全域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数字系统和现代城市基础设施。通过杭州城市大脑这个系统化载体,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有了耦合路径。

杭州城市大脑诞生,肇始于治理交通拥堵。城市大脑将人、车、道路数据多端统一接入系统,加以人工智能分析技术,以庞大的数据形成城市交通实时大视图,实现城市交通系统的调度和管理。城市大脑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先后推出了11大领域48个场景应用,应城市治理的痛点、赌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而展开。

原本,杭州有包括12345在内的12个民意反映渠道,但服务模式和流程不尽相同,存在民意反映碎片化、数据不协同而多头收集多头交办、回应度不高效等问题,基层报表也存在“多头报、重复报、更新难”等情况。如今,通过城市大脑的“民呼我为”“基层减负”等场景实现精准领办、一次录入、自动生成等。

例如,2022年我国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哪些企业符合条件?由谁去核实?如何保证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不折不扣地拿到退税资金?以前,企业可能要经过填表、审查、审批等各种流程,但现在通过“亲清在线”就可以把后台数据库存中集成的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全部打开,再通过算法进行自动匹配,符合条件就按照算出的税额,把退税界面推送到用户面前,点击确认后税款可直接退到企业账户中。各种流程的简化,让政府部门有机会重新审视并构建同企业的更加良好社会关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重庆智慧公交站台。中经视觉 孙凯芳 摄

技术要“为民”而非“难为民”

数字技术可以为民众生活与工作带来不少便利,但不可滥用,防止以戈舂米。

健康码是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各地疫情防控最常用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包含了个人身份信息,也会被标记上特殊颜色;每一种颜色对应一种状态,绿色表示正常与自由出行,黄色代表中风险,红色代表高风险。疫情期间,一个人是否去过疫情风险区、是否暴露于新冠肺炎病毒污染的环境,可以通过健康码识别。因此,在实践中,健康码是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实时动态健康状况证明。它本身无法阻挡疫情,依附于政府相关部门的防疫管控措施而存在,可在疫情期间最大程度地为低风险人群的正常生活提供保障。

但个别地方却出现过滥用健康码管控的情况,损害了健康码使用规定的严肃性,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技术被不适当地使用,损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导致大家的出行自由被不合理、不合法地限制,后果严重。这样做损害的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权利,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号召力,以后政府再有什么举措,大家会默默在心里打折扣。此外,这样的举动甚至有可能对当地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这样说。

法治与数字要互相借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5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被及时纠正查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公务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系统阐述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下数字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擘画了数字时代中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可见,探讨数字化政府建设不可缺少“法治”环节。

“数字政府与法治建设关系密切,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应当做到无缝对接、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刘俊海如此分析。

他指出,数字政府建设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包括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如果没有数字政府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在进行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监管、行政调解以及行政处罚等的时候就只能依靠原来的老工具、老手段和老思路,但是企业或平台已经高度数字化了,旧方法处理新问题,就等于乘客追着飞机跑,不可能追得上。“这样就没办法让有形的政府之手与无形的市场之手有机衔接,以至于市场一旦失灵,政府也可能无法充分发挥效用,因此对政府而言,法治与数字要同时推动,齐头并进。”例如现在民众对知情权有更清晰的认识,会针对个人或群体关心的话题申请公开政府行政行为,也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作出反应。数字技术跟不上,这一关就过不去。因此可以说,法治政府建设也要求政府去拥抱数字技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意愿。法治政府的全面落实,涉及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证据充分等,这些都需要依靠数字技术,让信息多跑腿,让民众和市场主体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技术跟不上,政府难有作为,人民群众就会有意见。

不仅如此,法治本身就是政府运行的基础,行政活动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在制度设计上,政府的运转一定要契合法理要求和法治内涵。法治的核心目的在于限制和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从而防范对人民群众私权的侵犯。

这是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拉萨峰会上拍摄的透明电视。

新华社记者 范帆 摄

法治是底线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高翔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经济社会运行和公共治理带来了新的可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然而,技术本身并不能够保证善治,政府才是激发数据潜力、引导技术向善的关键所在。在数字时代,政府既需要为数字技术的运用创造条件,也要为其设定底线。

高翔指出,加快推进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各级政府以法治为底线、以善治为追求。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施行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正在持续完善数字化发展的法治框架,为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据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规则。作为行政机构,政府首先需要依法履职,确保市场主体、社会成员在法治框架内探索数据驱动的经济社会运行新形态;作为公共部门,政府还需要严格依法行政,在隐私保护、算法伦理等方面率先垂范。

互联网事业蓬勃发展,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新业态、新理念,立法机关很难在法律规范层面立刻做出精准、全面且系统的反应。一方面,整个社会需要互联网既快又好地发展,为民众和企业提供更高程度的便利;另一方面,政府、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守法律红线。守住底线,将风险和危机控制在可掌控的范围内,及时推动矛盾向对立面转化,有效化解聚集性矛盾,以寻求令人民群众更满意的结果。

来源:《经济》杂志、经济网  记者:寇佳丽

编辑/检校:谭冉  制作/检校:刘腾

独立检校:鲍婷婷

审核:刘越山  终审: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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