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上海证券报
“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的实质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应受法律惩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4月9日在全国扫黑办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在这个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
其中,《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如何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及如何确定“套路贷”刑事案件管辖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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