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胜集团(控股)(00794)不行使优先权 合营迅兴40%股权获转让予威隆国际

锦胜集团(控股)(00794)不行使优先权 合营迅兴40%股权获转让予威隆国际
2019年09月20日 23:04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智通财经网

智通财经APP讯,锦胜集团(控股)(00794)发布公告,就有关根据合营协议成立合营公司及合营伙伴高广可能出售迅兴(即合营公司)所持的40%的股权,迅兴为进高与高广根据合营协议成立的合营公司。

根据合营协议,各合营方可于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及取得其同意后将其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前提是该另一合营方有权获得有关转让的优先权。于2019年9月13日,进高接获高广就向威隆国际建议转让高广持有的相关权益发出的通知。

通过一项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的决议案,董事局批准进高将不会行使优先权以根据建议转让收购相关权益。由于概无董事就不行使优先权拥有重大权益,故并无董事须根据上巿规则就相关董事局决议案放弃投票。

由于不行使优先权及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的决议案,董事局批准进高与迅兴、高广及威隆国际订立信守契据,威隆国际订约承诺受合营协议的所有条款约束。签立信守契据后,威隆国际将于合营协议项下拥有与高广相同的权利和责任。

根据不行使优先权及订立信守契据,集团将不会支付或收取任何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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