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海运:3年实现10家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全覆盖

中国远洋海运:3年实现10家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全覆盖
2020年05月30日 13:3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中证网

  5月30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简称《指引》),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孙家康表示,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中国远洋海运以改革重组为契机,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自2017年起逐户推动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了10家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全覆盖。

  据介绍,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坚持“对标国际、对标先进”,选择全球同行业龙头企业作为对标企业,设定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目标,并将上市公司业绩目标层层落实给每一位激励对象,营造收益共享、责任共担的绩效文化。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中国远洋海运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综合航运企业和码头运营商,在综合运力、干散货运力、油气运力、集装箱码头吞吐量、特种船队运力、全球船舶燃料销量等六个方面均实现了世界第一。10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从2017年1322.5亿元增加至2019年1935.8亿元。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集团排名大幅提升至279位,首次超越世界航运巨头马士基。二是核心人才队伍更加稳定。股权激励机制将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才的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有效提升激励对象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有效激发内生动力,打造出一批新的盈利增长点。三是市场信心预期大幅提振。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得到了市场普遍认可,提振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业绩和未来价值的信心,各公司股价总体呈上涨趋势,带动公司市值同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比雷埃夫斯港中国远洋海运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在加快全球航线网络布局和港口布局的同时,创新实施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2019年,中远海运比雷埃夫斯港完成了股票增值权激励,成为第一家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控股欧洲上市公司,首批54名激励对象中,希腊当地经营管理骨干人员44人,通过股权激励将外方管理人员紧密相连,实现互惠双赢。比雷埃夫斯港现已成为地中海第一大港、欧洲第四大港。

  孙家康表示,下一步,中国远洋海运将恪守航运初心,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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