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信托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公司章程变更 监管撤销行政许可

东莞信托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公司章程变更 监管撤销行政许可
2020年08月29日 09:01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财联社

  财联社(上海,实习记者 林汉垚),8月2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通知,注销2019年9月6日向东莞信托所发修改公司章程的行政许可,令东莞信托在收到通知十日内将批复文件退还。

  广东银保监局东莞分局(以下简称“东莞分局”)称,根据东莞信托《关于注销的申请》所述,修改公司章程未能在批复要求时间内完成。依《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东莞分局注销此前批复变更的行政许可,2019年9月6日所发批复文件失效。

  在2019年9月6日,东莞分局曾批复,同意东莞信托修改公司章程,要求东莞信托于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东莞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东莞分局报告。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东莞信托成立于1987年,是东莞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国资委,国有股份占比92.97%。目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4.5亿元,是广东省内5家信托公司之一。

  2019年,东莞信托净资产为56.58亿元,同比上升4.43%;实现营业收入10.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9.68%;实现利润总额6.63亿元,同比增长7.47%;净利润为5.01亿元,同比增长7.91%;管理信托资产总额736.89亿元,同比增长22.14%,其中,主动管理型资产为617.74亿元,占比高达83.83%。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