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鸿路钢构9月3日晚间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批复主要内容为: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胡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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