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旅行社两营业部违法收三罚 违反票据管理规定

华侨城旅行社两营业部违法收三罚 违反票据管理规定
2020年10月21日 14:1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深人银票罚)罚字 2020第001152号、第001153号、第001154号)显示,深圳华侨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旅行社”)两营业部存在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合计5165.85元。

  (深人银票罚)罚字 2020第001152号显示,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广深营业部存在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000.00元。

  (深人银票罚)罚字 2020第001153号显示,深圳华侨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民南营业部存在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3165.85元。

  (深人银票罚)罚字 2020第001154号显示,深圳华侨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民南营业部存在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000.00元。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 华侨城旅行社成立于1986年8月5日,是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侨城A”,000069.SZ)的全资子企业,也是华侨城集团成立的第一批企业之一。公司原名“深圳特区华侨城旅游公司”,1991年更名为“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1997华侨城集团资产重组,将公司纳入华控公司作为全资企业上市。2008年底改制后,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华侨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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