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网站
据澎湃新闻报道,曾经销往全国18个省份的假冒“星巴克”品牌咖啡的侵权案件,有了新进展。11月23日,江苏省消保委依法对双善食品(厦门)有限公司提起省内首起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赔偿请求金额达2100万元,这是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最高诉求,而双善食品(厦门)有限公司销售的“星巴克”咖啡为假冒产品。
天眼查App显示,双善食品(厦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甄连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发;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等,由双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天眼查App司法风险数据显示,该公司已为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同时,该公司有一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11260255。此外,甄连连本人已被限制消费。
天眼查App显示,甄连连于数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包括双善贸易(厦门)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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