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拟为7家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新增13.83亿元担保

金科拟为7家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新增13.83亿元担保
2020年11月30日 21:2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焦点财经

  焦点财经快讯 11月30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公司拟为河北国控蓝城房地产、宁波市旭拓商务管理、九江华地金达房地产、桂林盈盛房房地产、重庆景焕金置业、嘉兴金雅房地产、成都辰攀置业等7家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83亿元。

  截止2020年10月末,金科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70,857.60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 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645,385.01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9,116,242.6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3.11%,占总资产的 28.35%。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同日,金科披露,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本次,金科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18.8499亿元富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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