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质量的关键举措

注册制改革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质量的关键举措
2020年12月02日 00:40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择远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撰文指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拓宽直接融资入口。全面带动发行、上市、交易、持续监管等基础制度改革,督促各方归位尽责,使市场定价机制更加有效,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也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核心举措。从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公司上市交易,到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的“三步走”注册制改革布局。

      笔者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将选择权交给市场,更能充分体现出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意义重大。

      首先,注册制为成长型企业提供了更为完善的资本支持平台,在为市场引入更多优质“活水”的同时,也为企业成长、壮大助一臂之力。

      以科创板为例,通过关键制度改革,科创板在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增强,市场包容性、行业集聚性、品牌示范性充分显现,一批新模式、新业态、高成长企业涌现。

      同时,科创板以更加包容开放的上市制度开创了A股历史的诸多先河,迎来了未盈利上市第一股泽璟生物、红筹第一股华润微、同股不同权第一股优刻得等企业。

      这正是注册制下,科创板对优质科创企业吸引力不断提升的重要体现。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未来注册制的全面实行,势必会有更多的优质企业进入A股市场,并借助资本市场不断成长。

      其次,注册制下,将选择权交给市场,有效提升了发行上市领域的“营商环境”,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

      一方面,注册制下,股票发行条件得到精简优化。交易所以问询式为核心的上市公司选拔机制,通过多轮问询,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督促中介机构履行好“看门人”的职责,特别是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盈利能力变化、技术被替代等方面的风险。这就使得那些信息披露充分而有效的企业IPO审核时间大幅缩短。

      另一方面,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并据此做出投资决策。这意味着,可以真正地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总之,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核心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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