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给力65个“首”字号产品最高奖500万

四川给力65个“首”字号产品最高奖500万
2021年03月02日 23:56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投资报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根据《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65个产品被认定为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以下统一简称“首”字号产品),有效期为4年(2020—2023年)。在上述有效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的,将获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同时,在3年内投保“首”字号产品的“综合险”,可享受相当于保费的80%的补助。

  申请“首”字号产品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集成能力。产品属于国内首次研制、开发成功,市场前景较好。产品技术先进性须通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

  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产品性能可靠。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能参数检测(经核实,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的,以产品合格证和用户使用报告为准;首版次产品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管理办法》称,首台套成套设备价值在100万元/套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10万元/台以上;首批次材料价值在1万元/吨以上;首版次软件价值在50万元/版以上。产品研制、开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对于奖励额度,根据《管理办法》,“首”字号产品,在4年的有效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的,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在省内的,奖励资金的30%奖励给研制单位,70%奖励给用户单位;研制单位在省内,用户单位在省(国)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奖励。

  不仅如此,根据 《管理办法》,在4年的有效期内,省级财政按研制单位向有关保险公司,针对“首”字号产品投保的“综合险”保费的80%且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计算,补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补助范围分别为:对企业投保的首台套成套设备不超过3套、单台设备不超过30台,首批次不超过100吨,首版次不超过3版。

  “综合险承保的是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其中,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省级金融机构建立密切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举行对接活动,优先支持“首”字号产品的生产企业和用户单位的融资项目。同时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采购。

  据了解,65个产品被认定为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的产品中,包括上市公司唐源电气的“弓网在线监测装置”,上市公司深冷股份的“撬装天然气液化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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