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拟推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涉及近500人

新湖中宝拟推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涉及近500人
2021年04月14日 00:1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e公司

  4月13日晚间,新湖中宝(600208)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告显示,新湖中宝此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3.79亿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5.99亿股的4.42%。公司指出,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公司也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股票期权相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在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中,公司首次授予3.59亿股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4.19%;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10元;预留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5.99亿股的0.2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5.26%。预留股票期权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召开董事会授予。

  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95人,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定合营和联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务骨干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新湖中宝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此次激励计划中称,上海亚龙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系对公司具有重要作用的合营和联营公司,对促进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鉴于这两家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较大,且对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将这两家公司中由本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作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公告显示,此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5年。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期间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的比例为50%。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0年度合并报表为基数,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对于此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新湖中宝方面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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