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IPO:一半专利“紧急”受让 1600余万净利润“丢失”疑点重重

中科通达IPO:一半专利“紧急”受让 1600余万净利润“丢失”疑点重重
2021年04月15日 15:2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拟登陆科创板,该公司“善变”的招股书暴露了其专利、财务数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发稿,尚未收到该公司就相关问题的回应。不管是该公司紧急解决专利权属问题,还是调整2017年的利润、成本,均疑点重重,值得投资者警惕。

半数专利受让 科创属性几何

  据中科通达2020年递交的招股书信息,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授权并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共计30项,其中15项为发明专利,8项为实用新型专利,7项为外观设计专利。

  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显示,专利号为“ZL201010114137.1”、名为“一种目标检测方法”等14项专利权属人并非中科通达或其子公司,其中2项权属人为华中科技大学、3项权属人为武汉理工大学、9项权属人为武汉欧尼泰科技有限公司。直至中科通达2021年2月版招股书才披露,该公司专利中有15项专利为受让所得,但未披露专利受让过程。

  近半数专利来自受让,或许其技术正如招股书所述“为大众通用技术”。如此而言,不知中科联创的科创属性还剩下多少?

  令人不解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显示,15项受让专利中仅一项专利号为“ZL201930491274.9”的“红绿灯语音报警器”权属人为中科通达,其余14项专利的权属人仍然非中科通达或其子公司所有。

1600余万净利润“丢失”  会计差错解释疑点重重

  公开信息显示,中科通达2020年9月10日提交招股书申报稿,2021年2月提交上会稿,4月9日提交注册稿。通阅该公司招股书披露信息,最惹眼的是2017年度的业绩数据修改。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研究发现,中科通4月9日的注册稿披露了2020年的业绩,因此2017年的财务数据顺其自然被“淹没”,但恰恰是2017年的净利润出现重大调整,大有“白天鹅变成丑小鸭”的感觉。是否是在“粉饰”利润,有了新的财务数据是否就不再追究了呢?

  2020年版申报稿招股书显示,中科通达2017年度净利润为2563.5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498.73万元。而2021年2月版招股书显示,该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954.1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88.32万元。这两份招股书披露的2017年度净利润相差1609.41万元,归母净利润相差1610.41万元。当时,中科通达的解释为“2017年管理费用较高,主要是由当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614.09万元所致”。

  中科通达在最新版的注册稿中,对2017年净利润的“跳水”以“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解释。难道是算数算错了?还是配合“利润指标”?

  4月9日注册稿招股书中,中科通达做了如下解释。

  2017年9月,中科通达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科)100%股权,王剑峰、王开力、许文分别持有北京中科62.39%、28.61%及9%的股权。发行人达收购北京中科完成日为2017年9月末,每股发行价格为3.41元,低于2017年10月外部投资机构增资入股价格5.8元/股。由于本次收购完成后,王剑峰作为中科通达董事并负责子公司北京中科、山东中科经营管理,发行人收购北京中科与收购后王剑峰在发行人子公司任职为一揽子交易。因此,发行人将向王剑峰发行股份的部分确认为股份支付,具体情况如下:本次发行股份收购北京中科,向王剑峰发行股份673.81万股,发行价格为3.41元/股,参考2017年10月外部投资机构增资入股价格5.8元/股,将差额1610.41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计入发行人2017年管理费用。

  对之前收购交易的价格进行调整,将差额1610.41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这样的调整是否过于随意?是否有“抽屉协议”的约定?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抑或是做过“特殊沟通”?

  其实,不管是收购交易还是财务调整,无非是利益关系,但对一家公司来说,体现的是公司治理习惯,面对这样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投资者需要细思量。

  更为值得警惕的是,中科通达的申报稿和上会稿两份招股书,均显示“审计无保留意见”。超过1600万元的净利润差异,绝非小数目,这又是如何做的审计?细细揣摩,一旦追究下去会不会爆出“审计门”?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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