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昌校宇
5月18日,上交所就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或“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
对于此类市场影响重大、触碰监管底线的恶性违规,上交所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一线监管职能,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首要目标,坚决贯彻落实“零容忍”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作出处分,强化威慑示范效应,净化市场生态。
(编辑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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