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57次发审委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无。
发行监管部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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